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近日,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诽谤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因在直播间持续两年捏造事实诽谤前女友邹女士,致其重度抑郁并多次出现自杀行为,被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网络主播职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2003年出生,辽宁大连人,与被害人邹女士于2022年10月通过抖音平台相识,2023年1月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1月17日分手。分手次日,张某某开始在其个人抖音账号直播间内,多次散布邹女士“出轨前男友”“染上性病”“被前男友包养”“在网上约男人”等虚假事实,并诱导粉丝对邹女士进行言语攻击和网络暴力。
法院判决书显示,张某某的诽谤行为持续至2025年9月,长达近两年。期间,邹女士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打击。2023年12月,邹女士先后被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抑郁发作及重度抑郁焦虑。2025年9月,邹女士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受到刺激,后于成都家中服药自杀,经及时抢救脱险。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邹女士患有应激相关障碍-长期抑郁反应,该病症与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遭受的诽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诽谤行为起主要作用。
邹女士称,她与张某某恋爱期间,曾为其接洽商务合作、充值直播间流水、承担日常开销,累计支出达五六十万元。分手系因发现男方劈腿。然而,张某某却在直播间颠倒黑白,将她描述为“捞女”“白眼狼”,甚至怂恿粉丝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和现实骚扰。
“他在直播间说,想听瓜就刷火箭,一没流量就拿我来讲。”邹女士回忆,诽谤内容完全是子虚乌有。2025年公安机关介入后,全面核查了邹女士的开房记录、社交关系及聊天记录,证实张某某所有指控均系捏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利用网络直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明确指出,邹女士虽先有公开言论,但公布的是被告人隐私而非不实信息,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故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禁止张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网络主播职业。
据了解,本案是近年来较为少见的因网络直播诽谤被判处实刑并附加从业禁止的案例。邹女士表示,“普通人维权非常艰难,尤其是诽谤类案件。我就想要一个澄清和交代,希望真相能公之于众,违法者得到应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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