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小泽怎么也没想到,只是因为拒绝把电动三轮车借给别人玩,自己会遭到九个人围殴、吐痰、拍视频,还被胁迫带着他们回自己家翻找财物。
更让他和父母没想到的是,事情闹到这一步,八名施暴者因为不满14周岁,连行政处罚都没有;唯一一个满15岁的,也只是被行政拘留12天,还不用真的进拘留所。
这就是发生在宁夏银川西夏区的真实事件。3月21日中午,小泽独自骑着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外出,几个中小学生向他“借”车,他没答应。接下来,他先是在小区里被打了一顿,随后又被拖到一处公园,九个人轮番对他拳打脚踢,有人往他头上吐痰,有人专门避开监控拍摄殴打过程,还有人用手机录下视频。
打完了,还没完。几名施暴者胁迫小泽带他们回家,翻箱倒柜找东西。几天后,小泽父亲发现家里被翻过,亲戚存放的工地用具丢了,现金也不见了一些。
小泽的父亲张延是在当地微信群里看到视频,才知道儿子遭遇了什么。此前小泽身上有伤,他只当是孩子之间打闹。直到视频摆在眼前,他才明白,这不是打闹,是彻头彻尾的暴行。
医院的诊断写得很清楚:头部、胸部多处损伤,左手软组织损伤。视频里,小泽手上的伤痕、腿上的淤青触目惊心。
但警方的处理结果让很多人看不懂。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分局认定,九名施暴者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八人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陈某案发时15周岁,行政拘留12天,但因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送拘留所执行。
也就是说,九个人打了人、搜了家,到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需要真正承担失去自由的后果。
小泽母亲不甘心。3月30日,她以“家中遭入室抢劫”为由再次报案。刑侦大队介入了,调取了监控,询问了涉事学生。但截至4月20日,关于“入室抢劫”的指控,警方还在做笔录,暂未刑事立案。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教育部门的反应。小泽家属说,他们找到学校和教育局,得到的答复是:事件发生在校外,不属于教育部门管理,与学校和教育部门无关。
这话说得可真轻巧。九个人里,有和小泽同校的学生,有来自不同中小学的学生。他们白天在学校上课,放学后组团施暴。学校一句“在校外发生的”就想撇得干干净净?
我认识一个乡镇中学的校长,他跟我说过一句话:只要穿着校服、背着学校书包的孩子在外面出了事,学校就不可能没关系。那个学校有个学生放学骑车撞了人,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学校第一时间派行政老师去帮忙处理。校长说得很简单:这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我们就有监管的责任。
相比之下,银川西夏区这个“与学校无关”的说法,不是能力问题,是态度问题,是良心问题。
小泽的父亲张延事后才知道,儿子在学校早就被欺负过。同校的一个叫小亮的学生,在校外商店门口、校内楼道、篮球社团活动时多次踢打小泽。小泽不敢说,因为小亮威胁他:告诉老师,还要打你。
小亮的家长怎么说?他说两个孩子常在一起玩,去年有过踢打行为,但过几天就和好了。他还说,小泽把自家长辈的名字写在桌上,所以有点小矛盾。
这话听着熟悉吗?每次有校园欺凌事件曝光,施暴者的家长几乎都是同一套说辞:孩子闹着玩的,没那么严重,他们平时关系挺好的。
可视频不会说谎。九个人围着一个12岁的孩子拳打脚踢,往头上吐痰,专门找监控死角动手,拍视频炫耀。这叫闹着玩?这叫有经验。他们知道怎么打人不被拍到,知道自己这个年纪打了人也拿他们没办法。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去年,国家已经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规定,不满12周岁犯下大罪也要承担责任。银川这起事件性质恶劣到什么程度?九个人围殴、胁迫入室、翻找财物,如果“入室抢劫”的指控成立,这是重罪。即便不按抢劫算,九个人暴力殴打、侮辱一个12岁的孩子,也完全达到了刑事标准。
但结果呢?八个不满14岁的,连行政处罚都没有。满15岁的那个,行政拘留12天,还不执行。
这哪里是惩罚?这分明是在告诉这些孩子:你们随便打,随便抢,法律拿你们没办法。
河北那三个用铁锨活活打死同学的孩子,他们不是一天变成那样的。在犯下那桩骇人听闻的命案之前,他们一定也经历过无数次“没事”“算了”“他们还小”的和稀泥。每一次纵容,都是往恶的方向推一把。
未成年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保护那几个施暴的孩子继续施暴?还是保护小泽这样的受害者不再受到伤害?从目前的结果看,两边都没保护好。施暴者没有真正受到惩戒,不会长记性;受害者没有得到公正,不敢再去学校。
小泽的父亲张延说了一句话,听着特别心酸。他说,以前孩子跟同学闹矛盾受了伤,他没重视,没找过家长、学校、教育局和警方追查到底,现在非常后悔。
是啊,每一次“算了”,每一次“孩子还小不懂事”,每一次“不想把事情闹大”,都是在给下一次暴行铺路。
这件事应该被盯住不放。刑侦大队的调查不能停在“做笔录”阶段,“入室抢劫”是否成立,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九个施暴者的监护人,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分不能少。教育部门更不能当甩手掌柜,这些孩子还是在校生,学校有没有日常监管责任?有没有提前发现欺凌苗头?这些都需要给家长一个交代。
更重要的是,这起案件应该成为一个信号: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不能变成对恶性犯罪的纵容。年龄可以是减轻责任的理由,但不应该是免责的通行证。
否则,今天他们敢打同学、搜同学家,明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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