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银川市采取“社区+企业”“社区食堂+物业”等多种方式建成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二百多家,为辖区老人、孩子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食,以解决留守“一老一小”的“吃饭难”问题,让居民“老有所养 幼有所依”。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物业服务的核心是“服务”。但在现实中,部分物业企业却混淆了定位,忽视业主的核心诉求,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表示,住宅物业管理看似是“民生小事”,实则是城市治理的“重要抓手”,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与居民幸福感,当前城市住宅物业管理领域仍存在诸多堵点与盲区,亟待针对性完善提升。
——编者
“家里卫生间漏水,报修后物业只来看了一眼,就再也没下文”“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从来没向业主公示过”“缴纳了物业费,却连基本的园区保洁都达不到标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市民在日常居住生活中,对小区物业服务的各类问题反映强烈。这些看似琐碎的诉求,背后是群众对优质物业服务的迫切期盼,也折射出当前物业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服务失范、定位错位,物业乱象刺痛民生期盼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住宅小区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居住载体,物业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优质的物业服务,能让小区环境整洁有序、设施正常运转、居民生活安心;而服务缺位、定位偏差的物业,不仅会降低居民的居住品质,还可能引发各类矛盾,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我们小区入住五年,电梯经常出现故障,有时候困人半小时才能获救,向物业反映多次,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家住山东省济南市的李先生无奈地说,小区电梯年检记录不公示,维修情况也不透明,每次询问物业,都以“正在维修”“资金不足”为由敷衍了事。“老人和孩子上下楼都提心吊胆,这样的物业服务,让我们怎么能安心?”
记者走访了解到,物业不作为的问题在不少小区普遍存在。除了电梯、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滞后,部分小区还存在保洁不到位,楼道内垃圾堆积、墙面乱涂乱画无人清理;绿化养护缺失,草坪枯萎、树木枯死无人补种;安保形同虚设,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居民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相较于不作为,部分物业企业的乱作为更让业主愤慨。家住浙江省宁波市的陈女士反映,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园区内的公共健身区域改造为收费停车场,不仅破坏了小区的绿化环境,还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健身。“我们多次找物业协商,要求恢复健身区域,可物业却以‘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为由拒绝,甚至威胁不配合就停水停电。”
此外,物业违规收费、侵占公共收益的现象也屡有发生。有的小区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却不提升相应的服务质量;有的物业将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公共区域出租等产生的收益据为己有,从不向业主公示账目。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分析,这些乱象的背后,是物业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健全等深层问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呈“小而散”格局,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服务意识不足,再加上部分部门权责划分模糊,监管真空导致乱象屡禁不止。
权责错位、协同不畅,业委会建设滞后成关键堵点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看似是服务质量的表层问题,实则是权责划分模糊、协同机制缺失,尤其是业主委员会建设滞后等深层症结的集中爆发。一方面,物业企业履职缺位、服务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业主维权渠道不畅、部分业主履行义务不够,而作为业主自治核心的业委会,未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双方对立,成为破解物业乱象的“关键梗阻”。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决定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
但在现实实践中,业委会建设却面临“成立难、履职难、监管难”的困境。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多数小区业委会成立率偏低,尤其是老旧小区、刚需小区,成立率不足30%。成都市纪委监委在专项整治中就发现,“业委会成立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不少小区因业主人数多、意见难以统一,或缺乏牵头组织者,多次筹备业委会均以失败告终;部分小区即便勉强成立业委会,也因成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难以有效履职。
作为业主自治的核心组织,业委会本应是连接业主与物业的“桥梁”,是监督物业履职、维护业主权益的“主心骨”。河南省郑州市某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先生表示,业委会能代表业主与物业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服务标准,监督物业履职,审核小区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的使用,避免物业乱收费、侵占公共收益等行为。在该小区推行“信托制”物业服务过程中,业委会牵头组织业主讨论,监督共有资金使用,组建监事人队伍,有效化解了物居矛盾,让小区管理更加透明有序。
蒋胜男表示,业委会选举、履职、监督等配套法规不完善,是导致其成立率低、履职能力弱的核心原因。目前,部分地区缺乏对业委会成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业委会履职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导致业委会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无法有效搭建业主与物业的沟通桥梁,进而加剧了双方矛盾。
回归本位、提质增效,走好物业服务升级之路
物业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居住体验,更关乎城市基层治理的效能。推动物业行业提质升级,既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也是落实国家政策部署、完善城市治理的必然要求。
理念先行,是物业服务破局的关键。长期以来,部分物业企业以“管理者”自居,重收费、轻服务,重管控、轻沟通,将自身置于与业主对立的位置,忽视业主的主体地位和合理诉求,导致供需错位、矛盾频发,既影响居民居住体验,也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将“物业管理”统一改为“物业服务”的建议,已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回应,这两字之变,本质上是理念之变、定位之变,核心是要强化业主的主人翁地位,引导物业企业彻底摒弃“管理者”心态,真正摆正自身服务者的位置、扛起服务业主的责任。
制度护航,才能让好服务行稳致远。当前物业领域诸多痛点,根源在于权责不清、监管不足、约束不够。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早已明确业主大会、业委会的自治地位与监督权利,但在实践中,成立难、运行难、监督难依然普遍。破解这一困境,各地纷纷拿出务实举措:北京自2026年1月起实施住宅物业企业综合评价,每半年评级一次,分A、B、C、D四级向社会公开,对不同等级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优胜劣汰,引导企业专注服务提升。
深圳2026年新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落地,将消防隐患、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形纳入“应急使用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拨付速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维修资金使用难、用得慢”问题,让公共资金真正用在居民急需处。浙江绍兴则通过修订地方条例,将街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可以”改为“应当”,填补了业委会“成立难”带来的监管真空。
共治聚力,方能构建和谐社区生态。物业服务不是物业企业的“独角戏”,而是社区、业委会、物业、业主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记者了解到,当前,各地正以党建为引领,搭建多方议事协商平台,着力破解社区、业委会、物业协同不畅的难题。河南郑州有小区曾因物业不作为、账目不清,物居矛盾突出,后来在社区党组织指导下,规范成立业委会,重新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标准,还组建了由业主代表构成的监事会,全程监督物业履职和资金使用。如今,该小区不仅实现公共收益每月公示,物业响应业主诉求的时限也大幅缩短,曾经对立的双方,变成了共建美好家园的共同体。上海杨浦推行的“透明物业”“团购物业”模式,同样值得借鉴,当地将小区收支、服务清单、维修进度全面公开,让业主看得明白、监督有力;对老旧小区采取“打包选聘”优质物业的方式,既降低了服务成本,也让老旧小区居民享受到了更规范的物业服务。
编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提高家政、物业、快递等服务质量,创新社区集成服务模式”。202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亦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居民幸福感的“落脚点”。物业服务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晨光中的楼道清扫到深夜的园区值守,从设施维护到诉求响应,每一处细节都关乎群众的居住体验。
希望各地将继续紧扣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深化物业服务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推动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让每一个小区都能拥有“好物业”,让居民的安居梦稳稳落地,让社区真正成为有温度、有烟火气的幸福家园。(贺春兰 曾宇昕)
记者:曾宇昕
文字编辑:曾宇昕
新媒体编辑:臧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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