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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OLC)
不少人以为,德国自2023年取消退休人员收入上限后,边领养老金边上班已经完全没有障碍。可现实是,真正决定你能不能继续留下来的,往往不是政策口号,而是劳动合同里不起眼的一句条款。
一名德国北部男子最近就吃了这个亏。他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就在同一家公司工作,1994年的劳动合同中写着:一旦员工“实际领取养老金”,劳动关系即可自动结束,不需要另行解雇。到了2024年,这名男子申请了“特别长期参保人员养老金”,拿到的是99.99%的部分养老金。结果第一笔钱到账后,公司立刻通知他,合同到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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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员工当然不服,起诉到法院。第一审曾支持他,认为合同条款写得不够清楚。但到了上诉阶段,基尔州劳动法院却改判公司胜诉,认定这类“领取养老金即终止劳动关系”的约定是有效的,而且无论是全额养老金还是部分养老金,只要开始实际领取,都可能触发离职条件。法院还指出,是否申请养老金本身取决于员工自己的行为,因此这一约定并不违法。
这起案件最容易让人误解的地方在于:取消退休后收入限制,并不等于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法律允许退休后继续工作,但前提是你的合同没有设置“领养老金就结束雇佣关系”的条款。换句话说,政策给了空间,合同却可能把门先关上。
对准备申请退休、又想继续工作的华人来说,这个案例很有提醒意义:别等养老金批下来才看合同。最稳妥的做法,是提前检查劳动合同中的退休条款,并在申请前先和雇主谈清楚,必要时补签继续聘用协议,否则原本想“双收入”,最后可能变成“突然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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