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谈到今年年初涉宇树科技机器狗专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强调,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坚决说“不”。
据了解,2025年杭州露韦美公司在受让专利后仅5天便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侵犯其发明专利,要求法院判令宇树科技赔偿其经济损失500元,实际金额及专利使用费以人民法院审计为准,并按侵权获利的3倍~5倍承担惩罚性赔偿。一审法院认定,宇树科技“Gox”机器狗构成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此后,露韦美公司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一度将索赔金额变更为8000万元,随后又变更为500元。最高人民法院查明后认为,露韦美公司的经营范围仅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毫无关联。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专利侵权并对原告涉案不诚信诉讼行为予以谴责,更在判决书中直接点名批评原告的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一方面规避其主张高额赔偿诉讼请求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另一方面给对方当事人施加额外的诉讼压力,违背诚信原则。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还受理了同一专利权人就同一专利起诉宇树科技公司另一款机器狗产品专利侵权和宇树科技公司反诉专利权人恶意诉讼的上诉案件,二审已公开开庭审理,将争取尽快作出判决。在该案中,露韦美指控宇树另一型号的机器狗侵害了其电子狗发明专利,一审败诉。宇树科技在这起案件中提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韦美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露韦美赔偿其因聘请律师产生的8万元律师费。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所谓“专利狙击”和“批量维权诉讼牟利”等不诚信行为对创新环境的负面影响,坚决果断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恶意诉讼、遏制权利滥用。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既明确提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也明确要求,“依法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郃中林表示,打击恶意诉讼、权利滥用等不诚信行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秉持“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和“不使非诚信者渔利”的司法理念,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共作出司法处罚13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8件、提出司法建议3件,认定构成虚假诉讼1件、恶意诉讼8件,这些主要都是针对不诚信行为依法作出的处理。
此外,专利侵权纠纷中经常会出现的专利权稳定性存疑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一方面注意引导当事人针对专利权最终可能被无效或维持的不同情形,在诉讼中分别对对方作出未来利益补偿承诺,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作出附执行条件的判决,确保实质公平和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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