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香港交易所脈搏/HKEx Pulse)
· 关于修订《上市规则》第十五A章及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的所有建议均获大部分回应人士支持
· 主要产品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上市规则》其他修订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 为现有发行人及担保人提供12个月的过渡期以符合新的发行人资格规定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就有关检讨第十五A章 — 结构性产品的公众咨询刊发《咨询总结》。
联交所收到来自各界人士的28份回应意见。所有咨询建议均获得绝大多数回应人士的支持。经考虑回应人士的意见,联交所将采纳各项咨询建议并稍作修订及厘清,详情载列于《咨询总结》。
结构性产品是香港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亦令市场更有活力。我们很高兴各项建议得到市场的大力支持,优化后的上市制度将确保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及领先地位,促进产品创新,并维持高水平的市场质素和投资者保障标准。这次改革将令相关机制更具韧性及灵活,支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丰富香港交易所的多元资产生态圈。
伍洁镟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
即将实施的《上市规则》修订如下:
1. 与以下产品规定 “主要产品规定” 有关的《上市规则》修订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
i. 最低发行价——衍生权证的最低发行价将由0.25港元下调至0.15港元。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将会移除;
ii. 最低市值——衍生权证及牛熊证发行时的最低市值规定将由1,000万港元下调至600万港元;
iii. 仿效发行——除发行价及发行规模外,仿效发行的产品条款必须与既有发行完全相同;及
2. 《上市规则》的其他修订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现有发行人及担保人将有12个月的过渡期,以符合新的发行人资格规定。
联交所将另外刊发指引,协助发行人遵守新规定。
《咨询总结》及回应人士的意见已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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