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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电动三轮车进小区送快递,迎面窜出来一条小狗,快递小哥避让不及,宠物犬被撞死亡。但小狗没拴牵引绳,责任谁来担?经调解,犬主人最终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月20日,市调解协会以案说法,提醒养犬人文明养犬既是义务,亦是保护。

小狗被撞

前段时间,快递员小王骑着电动三轮车按照配送清单挨家挨户派送快递。当时正值傍晚下班高峰期,小区里行人、电动车往来频繁。小王行驶至一栋单元楼附近时,一条泰迪犬突然从不远处的绿化带猛地窜出来,吠叫着迎面径直冲向小王的电动三轮车。人多路窄,他惊呼一声,紧急刹车,但由于避让不及,车轮还是碾到了泰迪犬。“豆豆!”不远处,刚走出单元楼的犬主李阿姨听到动静,快步上前一看,发现自己的爱犬倒在车轮下没了呼吸,顿时失声痛哭并不断指责小王。她当时下楼遛狗,突然想起来忘带钥匙,趁家中有人便返回去取,让并未拴绳的小狗独自在院子里溜达,没想到一转眼就发生了意外。“我每天都带着它散步,从来没出过事,要是你骑得不快,怎么会撞到它?”李阿姨又气又急,一场因遛狗未拴绳引发的事故,在小区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调解止纷

事发后,调解员介入调解。“豆豆陪伴我七八年了,就这么没了!你必须赔我!”在调解室,李阿姨声音哽咽,要求小王赔偿自己遭受的财产与情感双重损失,共计1000元。小王却有自己的委屈,“我当时正常行驶,它突然窜出来,我刹车都踩到底了……”他认为,泰迪犬没系牵引绳,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的情绪,“咱们慢慢捋,该承担的责任,一分都不能少,不该承担的,也不用多担。”待双方都冷静后,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逐一点明其中的法律权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民法典规定,违反宠物饲养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犬主主责

调解员进一步解释,小区道路属于公共区域,李阿姨遛狗未拴牵引绳,没有对自家宠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放任小狗在路上随意跑动,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快递员在小区内行驶时,更需要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小王虽然减速刹车,但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也存在一定的疏忽,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过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阿姨承担主要责任,小王存在次要过错,赔偿对方300元损失费。

遛狗拴绳不是“可选动作”,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一根牵引绳,既能保护爱犬的出行安全,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文明养犬是对宠物的呵护,更是一份社会责任。记者 辛欣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