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 文\图)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黄氏族人手中,珍藏着一件历经四百年风雨的珍贵文物——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朝廷敕封六世祖、顺天府固安县知县黄和的圣旨。这件跨越四个世纪的绫锦敕文,既是明代皇权诰封的实物见证,更完整还原了明代贤吏黄和的治政功绩,成为佐证台儿庄地域宗族历史、明代职官与制度文化的关键实物遗存,为地方历史文脉传承镌刻下厚重而鲜活的印记。

黄和,为福建邵武峭山公二十一世孙、四子盖公后裔,字本中,号慰川。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十四日,黄和生于沂州府兰山县马兰屯,即如今的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官宅村;崇祯三年(1630年)十月十三日病逝,享年七十四岁,归葬于涛沟河东岸饮马庄(今台儿庄区邳庄镇黄林村),后入祀兰山县乡贤祠,深受后世敬仰。他自幼潜心向学、笃志诗书,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乡试中举,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殿试跻身三甲第一百零三位,获赐同进士出身,自此正式踏入仕途。初入官场,黄和先于大理寺观政学习法度,同年便被委任为顺天府固安县知县,开启了清廉为官、勤政为民的仕途生涯。

这道承载着历史厚重感的圣旨,为典型的明代敕命文书形制,以名贵绫锦精工织造而成,全长200厘米、宽33厘米,卷身两端无轴。历经四百余年岁月侵蚀,文书仅个别部位存有轻微虫蚀痕迹,整体保存基本完好,在同类明代宫廷文书中,品相实属难得。其织造工艺精巧考究,暗藏诸多明代宫廷文书的典型时代特征:卷首右侧织有双龙相拥的篆体“奉天敕命”专属图案,五爪神龙鳞爪分明、首尾相对,气势威严,尽显封建皇权的至高无上;卷尾左侧钤印篆体“万历二十四年 月 日造”字样,恰似现代器物的生产批号,既是古代宫廷织件质量追责的官方凭证,也直观印证了明代此类诰封文书的批量标准化制作工艺;卷身首尾两端,还嵌织有纹理细密、形制独特的提花图文,纹路清晰且难以仿制,工艺水准堪比现代纸币的水印防伪技术,充分彰显了明代宫廷织造的顶尖技艺。圣旨正文共计360字,通篇以毛笔楷书书写,字体端庄规整、笔力遒劲浑厚,是明代朝堂官方通行的“台阁体”书法,历经数百年时光洗礼,字迹依旧清晰可辨,兼具极高的书法艺术价值与历史文献价值。

这道圣旨的核心内容,是万历皇帝对黄和夫妇的专属嘉奖敕令,文中言辞恳切、褒奖备至。固安地处京畿右辅重地,地理位置险要、治理责任重大,黄和凭借端庄沉稳的德器、敏捷干练的才猷,经朝廷严格遴选,得以出任固安县知县。任职期间,他始终心系百姓疾苦,每逢灾荒之年,不辞辛劳、躬身赈灾,全力安抚流离民众;治政理政之余,他大力推行教化、弘扬仁政,使得境内民风淳厚、政绩斐然,被同僚赞誉为“民饥由己,邑事如家”,尽显父母官的担当与情怀。因其三年任满考核位列最优,万历皇帝特下旨,授予黄和文林郎官阶,以彰其卓著治绩;与此同时,为褒扬其夫人龚氏“含章无遂,秉德有齐”的贤淑品性,以及其勤俭持家、悉心辅佐夫君理政的内助之功,特地敕封龚氏为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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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旨全文以“奉天承运 皇帝敕曰”开篇,行文规范、措辞严谨,结尾处钤盖“敕命之宝”“万历之宝”两方官方玺印,明确落款日期为“万历三十六年三月十四日”,并标注编号“壬字一百二十一号”,整体制式完备、章法严谨,完整还原了明代朝廷诰封嘉奖制度的流程与规范,是研究明代文书制度的珍贵实物。

与这道圣旨相互印证的,还有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编修的《峄县(马兰)黄氏族谱》。作为马兰黄氏的一修族谱,该谱全文收录了此道敕封圣旨,据考证,相关内容应为修谱之时直接抄录自明代圣旨原件,距今已有150余年历史,是家族传承的重要文献。

这道明万历三十六年敕封圣旨,意义远超家族传承的文物范畴。它不仅填补了马兰黄氏家族史研究的空白,清晰厘清了先祖黄和的仕途履历与治政功绩,更为考证明代京畿地区地方治理模式、官员考核制度、宫廷文书形制、宫廷织造工艺等诸多领域,提供了真实可触、细节丰富的鲜活实物例证。作为台儿庄地域文化传承与宗族历史延续的重要载体,它让四百余年前的贤吏清廉风范跨越时空重现于世,既生动彰显了黄氏家族“耕读传家、清廉济世”的优良家风,也为台儿庄区域文旅融合发展、地方历史文化深度挖掘,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文化资源与历史佐证。

责任编辑:黄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