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帮他人

使用手机网购衣服时

竟记住了对方的微信支付密码

先后9次偷偷转走近7千元

厦门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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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网购偷记支付密码

男子9次转走6730元

2025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米某某在帮助被害人吴某某使用手机网购衣服时,偷偷记住了吴某某的微信支付密码。此后,米某某趁吴某某不备,先后 9 次使用吴某某手机微信,将其微信余额共计人民币 6730 元,偷偷转至自己使用的微信号。2025年8月18日,米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海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海峡导报、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