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已婚子女大额转账,没写借条,最后小两口离婚,另一方不认账,这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我直接拿上海一中院刚判的一个终审案例说事,案号 (2025) 沪 01 民终 13568 号,案情非常典型,看完你就知道以后该怎么留证据、怎么保护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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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案子说清楚:196 万,到底是送的还是借的?

案子很简单:婆婆凤某在2023年3月到 2025年3月期间,陆陆续续给儿子石某甲转了196.5 万元,这笔钱主要用来帮小两口还银行贷款、周转家庭债务。

后来儿子儿媳闹离婚、分居,婆婆把儿子儿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这笔钱。儿媳陈某直接全盘不认,她的理由很明确:这钱是婆婆无偿赠与,不是借款;钱根本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儿子的个人债务,属于借新还旧;一审关键证据没有经过质证,程序违法;婆婆和儿子是串通起来坑她。

而儿子和婆婆这边则一口咬定,这笔钱就是借款,而且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个人必须一起还。两边各执一词,一审二审争议很大,法院最终的认定非常有参考价值。

一审法院:直接判夫妻共同还196.5万

一审浦东法院的判决思路很清晰。首先,婆婆只是普通退休老人,经济条件一般,不可能平白无故拿出近200万送给小两口。其次,所有转账都发生在小两口感情不和、分居、资金周转困难的阶段,更符合借款的常理。最后,微信聊天记录和双方签署的协议,能证明儿媳知情、参与借贷,还追认过200 万的共同债务。

基于这些理由,一审法院直接判决,儿子儿媳共同归还196.5万元。儿媳不服,马上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二审法院:改了4万,核心没变!聊天记录真的能定乾坤

二审法院审理得非常细致,对事实和程序都做了全面核查,最终做了部分改判,但支持婆婆的核心立场完全没有变。

关于程序问题,儿媳主张一审聊天记录未经质证,程序违法。二审当庭核对了微信原始载体,确认聊天记录内容真实,虽然一审送达有小瑕疵,但没有实质影响案件结果,这个上诉理由不成立。

关于款项性质,法院明确认定,196.5万就是借款,不是赠与。父母经济能力有限,子女家庭明显存在资金缺口,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赠与,法律上直接推定为借款。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依据聊天记录做出了关键认定。儿媳曾让儿子去借钱,两人一起商量贷款金额、还款方式,儿媳还主动发协议,明确写200万银行债务共同承担,并且说协议内容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这些内容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审唯一的改判点,是剔除了 4 万元的离婚律师费。这笔钱是儿子单独用于离婚诉讼的个人支出,和家庭生活无关,所以儿媳不需要承担这部分。最终判决儿子归还全部196.5万,儿媳对其中192.5万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本案严格裁判要点(完全按裁判文书原文)

父母为已婚子女大额转账,无书面赠与协议,子女家庭存在借贷合意及资金周转需求,应认定为借贷关系。

夫妻双方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借贷进行确认或知情不反对,构成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款项明确用于举债方个人事务,如离婚诉讼律师费,该部分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关键证据虽存在送达瑕疵,但经二审补正及核实真实性无误,不足以发回重审。

给所有人的掏心窝提醒:别等离婚了才后悔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踩这个坑,今天把最实用的经验分享给大家。

对于出钱的父母,大额转账一定要备注 “借款”,能写借条就写借条,实在抹不开面子,就在微信里让子女明确确认收到借款、会归还。转账记录和相关聊天记录一定要保存好,这是未来维权最关键的证据。

对于收钱的子女,不要在微信里随意承认债务,不要随便在协议上写下共同承担债务的内容。配偶借钱时,如果你没有参与、没有使用、没有追认,就不要随意搭话确认。个人用途的支出,不要和家庭债务混在一起,提前区分清楚并留痕。

家庭里的金钱往来,情分归情分,法理归法理。真到离婚闹矛盾的时候,往日情分很难靠得住,只有完整的证据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就是最真实的证明,没有借条、没有书面合同,仅仅依靠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近 200 万的借款照样能被法院支持追回。如果大家也遇到父母出资性质认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划分的问题,千万不要凭感觉处理,每一笔转账、每一句聊天,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关键依据。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审判实务经验所作的解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可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