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安徽女子李捷未婚生子后遭男友陈明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及分娩费等费用,法院一审判决返还50%彩礼(52484元),驳回分娩费、月嫂费分担请求,仅支持奶粉费平摊 。对此,北京律师葛树春认为,该判决看似折中,实则严重不公平,更违反了公序良俗,对女性生育付出与权益保护严重缺位,依法应予纠正。
葛树春说,判决核心问题:50%彩礼返还比例严重失衡,违反法律与司法实践!无视共同生活与生育核心事实,机械裁量!双方按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并育有一子,已形成实质家庭共同体 。依据最高法《涉彩礼纠纷规定》,未登记但共同生活、生育子女的,应综合彩礼使用、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裁量返还比例。
葛树春表示,长期同居、生育子女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支持返还彩礼。本案中,李捷已完成婚姻实质义务,生育子女、承担家庭开支,彩礼已用于婚礼与生育消耗,判决返还50%,与同类判例严重背离 。
葛树春认为,判决未考量女方生育损伤与精神损害,违背公平与公序良俗!李捷剖宫产分娩,身体遭受不可逆损伤,产后因矛盾激化患上重度抑郁症,仍在治疗 。生育的人身损害、恢复成本、工作机会损失均无法用金钱量化,而判决仅简单五五开,完全抹杀女性生育的非金钱付出,将婚姻与生育异化为可拆分的经济交易,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
并且,过错认定模糊,偏袒男方!未登记系男方以辞职为登记前提、产后激化矛盾所致,男方存在明显过错 。判决却称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对男方产后起诉、索要分娩费等违背伦理的行为作出负面评价,裁量比例明显失衡。
耿无视嫁妆与女方实际支出,利益分配不公
!李捷支出9万余元用于共同生活、婚礼筹备,远超6.6万元彩礼,且价值2万元嫁妆被男方扣留未予处理 。判决仅核算男方给付,未抵扣女方支出与嫁妆价值,导致女方净身出户还需返还大额款项,显失公平。
葛树春认为,关于分娩费诉求被驳回仍存瑕疵!法院虽驳回分娩费、月嫂费分担请求,但未从根本上否定男方诉求的违法性与悖德性。分娩费属女方人身医疗支出,与男方无关;男方在女方产后第五天争执、半月起诉索要分娩费,将生育成本完全转嫁给女方,是对女性生育价值的彻底否定,违背婚姻家庭伦理与公序良俗,应在裁判中明确谴责,而非仅作不予支持的消极处理。
葛树春建议女方积极维护权益!他说,女方维权路径:逐级纠错,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立即上诉,请求改判不返还或仅象征性返还
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裁量比例严重不当、未考量生育损害与公序良俗、未抵扣女方支出与嫁妆”为核心理由,提交最高法典型案例、医疗诊断、支出凭证等证据,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驳回彩礼返还请求或仅返还极低比例(如10%以内)。
葛树春说,上诉维持则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若二审维持原判,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背公序良俗、同案不同判”为由,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证明50%返还比例无法律与判例依据。
再审申请如果被驳回则申请检察监督,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再审被驳回后,向终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请求抗诉。重点论述判决对女性生育权益保护缺位、违反最高法规定与公序良俗,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
检察监督不支持则向省检察院申请复查,穷尽救济途径!若终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向上一级(省级)检察院申请复查,提交完整证据链与类案依据,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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