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有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甘孜州正式印发《甘孜州生猪养殖综合收入保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推动农业保险提升收入风险保障能力,有效应对疫病、自然灾害及价格波动带来的收入风险,切实保障生猪养殖户的稳定收益。
《方案》将在养殖过程中提供
哪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
谁可以参保?
保金如何计算?
参保过程中需注意什么......
小编为你进行了梳理
问
谁可以参保?
答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养殖场(户)可自愿投保:
▶养殖规模:年出栏育肥猪1000头以上,或自繁自养场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
▶养殖资质: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理制度健全,圈舍达标,环境良好。
▶猪只要求:投保猪只为断奶仔猪(养殖周期不低于3个月),且佩戴防疫耳标。
▶账册要求:具备规范的养殖档案、饲养记录和免疫记录。
▶未佩戴防疫耳标的养殖场(户)不享受财政补贴。
问
保险金额与保费如何计算?
答
▶保险期限:每批次不超过6个月,出栏时间由投保人与承保机构约定。
▶保险金额:每头保险金额=省发改委发布的投保前四周均价×1.1×110公斤,每头上限2000元。
▶费率:5.5%:
▶保费分担(以2000元保额为例,每头保费110元):中央财政10%、省级财政20%、州县财政40%(州和县2:8比例兑现)、养殖户自缴30%(即33元)。
问
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
答
▶价格下跌导致收入损失
当实际出栏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按以下公式赔偿:
每头赔款=约定收入−当月出栏平均价格×实际重量
出栏时间和数量以动物检疫证明为准。
▶育肥猪死亡
设有15天疾病观察期,观察期后因疫病、意外等原因死亡的,按尸重分段赔偿:
每头死亡赔偿金额=保险金额×20%×对应赔偿比例。死亡赔偿上限为每头保险金额的20%,最高400元。叠加中央政策性育肥猪养殖保险(最高800元)后,每头死亡赔偿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元。
问
养殖户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答
▶不得重复投保:在生猪价格保险和本保险中二选一。
▶必须佩戴防疫耳标:否则无法享受财政补贴。
▶承保数量需回溯核验:未完成回溯的保险机构不予匹配财政资金。
▶理赔依据动物检疫证明:出栏时间和数量以此为准。
问
各部门职责?
答
▶财政部门:做好预算保障,及时足额拨付保费,加强资金监管。
▶农牧农村部门:推动精准承保,提供存栏、动监等数据支持。
▶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承保理赔规范高效。
▶承保机构:统一使用行业示范条款,确保投保数量与中央财政补贴的生猪养殖保险保持一致。
问
政策施行时间?
答
方案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各承保机构将有序做好保险产品切换工作。
广大养殖户可向农牧农村部门或相关承保机构咨询投保事宜,积极利用政策红利,稳步提升养殖收益。
联系方式
来源/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编辑/ 岳诗蕊
校对 / 马俪伲
责编/ 刘睿娟
审核 / 白马
监制 / 谭荣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