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接近行政当局的消息人士透露,警长谬明温因在泼水节期间,于泼水台边疏导交通边饮酒跳舞而被捕,于4月18日获释放。

消息人士向媒体表示,虽然警方依据《警察纪律法》第60条第(6)款对警长谬明温采取了行动,但鉴于他在执行任务时没有出现辱骂、粗暴行为,因此要求他书面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后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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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Mia)

一位接近行政当局的人士对媒体说:"第60条第(6)款规定,禁止饮酒后失态、辱骂、寻衅滋事。他是在执行安保任务时跳舞,作为一名警长确实不妥。但经过综合考虑他之前的工作表现,最终决定让他作出保证后释放。"

消息人士称,警长谬明温被捕后,警界内部也向内政部长和警察总监提交了请愿书并道歉,这成为他被释放的原因。

警界消息,警长谬明温目前已回到其所在的县安全警察营继续复职。

据悉,4月14日,在仰光省皎德达镇区的泼水台,警长谬明温因饮酒后边疏导交通边跳舞,于4月15日被军方部队在其所在县警察局长办公室逮捕。

此外,4月16日,在曼德勒省比基德棍镇区的泼水节台,因醉酒失态并与玩水者发生冲突的19名民团成员,也被军方下属警察逮捕,目前正由中部军区司令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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