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开窗还是关窗,这真的是一个问题。近日,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痛点问题,指导基层精准化、规范化适用执法标准,推动执法监管既严守安全和生态底线,又坚决杜绝“一刀切”机械执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华社)
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看似是个小问题,现实中却往往演化为大麻烦。在一些地方,某些工厂开窗也不是、关窗也不是,左右为难,怎么做都是错。之所以有此局面,并不是因为“无章可依”,而恰恰是因为相关规定太多、太杂,加之不同类目之间的规则没有做好协同一致,才导致了行政相对人无所适从。站在环保部门的立场,“关窗生产”能够减少污染物外溢,当然要应关进关。而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看来,车间开窗有助于通风透气排出有害物质确保安全,理应能开则开。
主管部门怎么说都有道理,生产单位怎么做都可能错,这是一个非常让人无语的局面。环保部门、应急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了减少自己领域失责、渎职的风险,往往都会倾向于把有利于己方的法条加以片面化、放大化、绝对化。比如说,“为了环保,工厂要关窗”,相关法律条款,原本设置了一系列前缀条件、列举了特定排除情形的。但是,基层的某些环保部门,对这些“规则细节”长期置若罔闻,对条款选择性套用、强势硬推,这就导致了很多乱象。
到底是“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企业本该是有一部分见机行事、自主决策的空间的。但在现实中,一些职能部门却是“政策打架”“话说得很死”,这一方面是狭隘理解法条、一刀切执法,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侵犯。此番司法部会同多部门,对这一“痛点问题”出台进一步细化执法的意见,这属于是在上层思想上先统一认识、协调立场,然后再自上而下将之贯穿到基层。“开窗还是关窗”,最终还是要回到工厂的具体现实,要严格限定“触发适用条件”。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职能部门有自己的职责所在,其绝不能为了履职的便利性,而枉顾企业生产的需要、扰乱正常的营商环境。执法端的“标准化”“规范化”,理应是合理的、高水平的,协调一致、有所为有所不为,给企业多留空间、多留方便,如此才能少些摩擦,才能真正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项上凝聚最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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