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大发等 12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曾经盘踞武汉多年,恶行累累的 “黑老大” 黄大发,终于迎来了法律的严惩。
黄冈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 21 项罪名,判处黄大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 11 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大发曾任武汉市洪山乡井岗山村党委书记、武汉江宏集团董事长。他表面上是带领村民致富的村支书、风光无限的企业老板,背后却干着种种违法犯罪的勾当。
早在 2014 年,黄大发和弟弟就被指利用城中村改造侵占农民私有土地,霸占城市居民民宅。2016 年 2 月 5 日,武汉市洪山区板桥村的城中村改造中,发生了一起震惊世人的暴力强拆事件。两百多名暴徒手持砍刀、鱼叉等凶器,强行拆除多家企业,砸毁 30 多辆豪车,造成 1 人死亡,数十人重伤,而这起事件就与黄大发相关。
多年来,黄大发利用城中村改造的机会,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控制南湖地区近十个乡村,违法揽地获利。他还垄断了长江东岸的物业管理,只要是他看上的地块和物业,都会想尽办法据为己有,若有人敢反抗,便会遭到其手下的暴力对待。此外,他还涉足园林绿化、装饰装潢等多个行业,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黄大发将户口迁到香港,还试图拉拢公职人员为自己 “遮风挡雨”。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 年,湖北警方展开行动,将黄大发等涉黑团伙成员抓获,并于当年 5 月 6 日公开征集其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和审理,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黄大发等 12 人涉黑案的宣判,是对黑恶势力的一次沉重打击,彰显了我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它向社会表明,任何企图凭借黑恶势力称霸一方、违法乱纪的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要持续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堵塞监管漏洞,不让黑恶势力有滋生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和谐、稳定。你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留言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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