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生在前一篇梳理我国天然气出口情况的文章里,曾写到一组看着挺反常的数据:2026年3月,我国对外出口液化天然气(LNG)的多个批次中,销往日本的7.5万吨货物,单价只有2385元/吨。
这个价格放在中日敏感的政治环境里,确实有点突兀。
同期,我国出口到孟加拉国的天然气均价是7495元/吨,卖给瑞士的均价4532元/吨,卖给德国、法国、马耳他、利比里亚、新加坡、韩国、挪威的液化天然气均价也都超过了4000元/吨。
卖给泰国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天然气售价也在3000元/吨以上。但今年3月份卖给日本的那7.5万吨液化天然气,平均售价却只有2385元——居然是最低价、地板价、白菜价。
当时南生在文章里只把这个异常突兀的现象摆了出来,没有深挖背后的原因,也算是留了个小遗憾。做财经和产业分析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光列现象不解释逻辑,是不够的。
那为什么,我国偏偏对日本出口的天然气价格这么低呢?
是因为之前签的长协带来的成本优势?还是政策层面的友好让利?或者是统计口径造成的错觉?这些问题我一直记着,也决定花点时间,从国内外资料里把答案一点点找出来。
所以这段时间,南生没只盯着海关公开的那些简单数据,而是陆续查了国际能源航运数据、海事部门公告、相关企业经营报告,再结合贸易规则和行业惯例,慢慢拼出了完整的脉络。
最开始,我也掉进过常见的思维惯性,觉得应该是我国企业手里有低价长协资源,在国际市场上涨价套利,只是对日本定价偏低。
但简单算一下就发现说不通,就算我国成本最有优势的海外长协LNG,综合到岸成本也远高于2385元/吨,商业机构不可能做赔本生意——没有企业会在这种敏感时期,亏本卖气给日本。
也有猜测说,是不是之前的计算错了。可海关总署白纸黑字写着出口数量、总金额、折算单价完全对应——7.5万吨货物对应总金额1.789亿元,算下来单价清楚无误,数据本身没问题。
既然价格和数量都没问题,那问题就只能出在“贸易性质”上了——这真的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中国采购天然气后,再转卖给日本”吗?
顺着这个思路往下走,关键就是追踪这批货物的实际运输路径。
根据海关给出的出口时间、货量以及目的地信息,我在全球权威LNG船运追踪数据库Kpler里,找到了3月唯一一艘从中国海域驶往日本、且货量高度匹配的LNG运输船——BW Pavilion Leeara,IMO编号9640645。
Kpler的记录显示:该轮于2026年2月22日至25日在澳大利亚达尔文港装载LNG,货量大约7.2万到7.5万吨——与海关总署公布的3月份,我国出口给日本的天然气数据完全吻合。
随后,船舶经过航行,在3月8日至15日抵达我国江苏启东外海海域。但关键在这里:这艘船“并未进入码头、未停靠泊位、更未卸货进入国内储罐”,只是在外锚地停留一段时间后,就直接启航驶向日本东京湾,并于3月23日至25日在日本完成卸货。
也就是说:从物理流向上看,这批天然气从澳大利亚装船后,目的地本就不是中国,只是在我国近海做了一次短暂停靠,全程没有真正“落地”。
为了进一步佐证,我查了浙江海事局发布的官方航行警告。
2026年3月26日发布的浙航警244/26中明确写着:东海,LNG船BW PAVILION LEEARA轮,3月27日1030时至1130时,自29-41.26N 122-31.31E起,经……五点连线出港,请各航船宽让。
整份航警只提到船舶出港航线,没有任何进港、靠泊、卸载作业的描述,和Kpler轨迹互相印证,确认这批LNG并未进入我国境内接收、储存或加工。
最后一块关键拼图,来自启东LNG接收站运营主体——广汇能源发布的2026年3月月度经营报告,里面写道:3月,江苏启东LNG接收站实施相关转口业务,部分长协货船未进港卸货,直接在外锚地完成货权过户后转口至日本,以应对国际气价价差。
这句话很重要,得划个重点。
原文虽然没有直接出现“保税LNG不落地转口”这个完整表述,但“未进港卸货、直接在外锚地完成货权过户、转口至日本东京湾”,已经把业务模式说得挺明白了。
结合船舶轨迹、海事记录以及海关监管规则,这种操作正是业内典型的LNG保税中转业务,也常被叫做“不落地转口”。
事情到这儿,整个逻辑就通了。
我们看到的“今年3月份,中国以超低价出口LNG到日本”,并不是我国买入天然气后再转手卖出,而是日本相关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停靠我国外锚地,完成货权过户与相关手续后,直接运往日本。
我国在整个环节中扮演的角色,并不是天然气的卖方,而是提供港口锚地、海事协调、保税监管、单证交割等服务的中转方。这样一来,海关统计中出现的“低价出口”就好解释了。
按照我国海关统计规则,境外货物进入海关保税监管海域并最终出境,会被纳入出口统计口径。而统计金额并不是天然气本身的货值,只是我国收取的中转服务费、港口使用费、保税操作费等综合费用。
换言之,折算下来的2385元/吨,并不是天然气的售价,只是服务费用的“均价化体现”。
回顾整件事,从最初看到数据时的疑惑,到一步步查船期、航警、企业公告,再到结合贸易规则做判断,其实就是个破除表象、回归本质的过程。
我们很容易被直观的数字误导,也容易被“出口”两个字限制思维。但真正的产业逻辑,往往藏在货物流向、货权归属、监管规则这些细节里。
之前文章里留下的遗憾,这回也算补上了——3月对日本出口的低价天然气,并不是一次特殊的定价行为,也不是市场意义上的转售套利,只是一次典型的保税不落地中转业务,被统计口径呈现为“低价出口”。
这件事也再次提醒我们:看涉外贸易数据,尤其是能源这类大宗商品,不能只盯着表面价格和国别流向,更要理解背后的贸易模式、监管规则和实际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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