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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3岁幼童被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满洲里虐童案的文某某已被执行死刑,3岁男童被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案(以下简称“上海虐童案”)的赵某某却仅判死缓;一个生父被判无期,一个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比这两起判决,公众不禁问:

为什么如此相似的案件,判决结果差这么多?这个判决公平吗?

我是济南刑事律师王玉琴,今天我们对比一下这两个案件,分析一下为何两案判决差异如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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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案的案情,高度相似

(一)上海虐童案

赵某某长期殴打、牙咬3岁的黄某某。2024年8月24日,赵某某在公园多次拍打黄某某头面部、脚踢身体部位,甚至还将黄某某从河道岸堤下斜坡拎甩至堤面,致其头部撞击地面。黄某某昏迷后,赵某某将其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二)满洲里虐童案

生父田某龙、女友文某某多次以打骂、冻饿、捆绑、不让睡觉、捆绑等方式虐待3岁的田田。2023年12月21日,文某某又用数据线抽打田田,发现田田抽搐倒地后,简单施救后送医,田田同样抢救无效死亡。

两案均是3岁幼童被生父女友长期虐待,一次严重殴打致死,事后均有送医行为。

二、这两起高度相似的虐童案,却量刑悬殊

(一)上海虐童案

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死缓

生父黄某理未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二)满洲里虐童案

文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死刑;

生父田某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同样是虐童致死,凶手一生一死,一个生父判无期,一个未被追究刑责,量刑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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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虐童案判决结果是否公平?

(一)上海虐童案为什么判死缓?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

赵某某有送医施救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

这两个情节确实属于可以从轻的因素,但问题在于,满洲里虐童案中,文某某同样有送医施救行为,文某某还有认罪认罚呢,却判了死立执。

再说,坦白。自首都不是“免死金牌”,坦白就更不是了。在罪行极其严重、手段特别残忍的虐童致死案中,坦白的从轻幅度通常不足以将死刑立即执行降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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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虐童案,生父为何未被追究刑责?

上海虐童案,法院认为,“经审查在案证据及相关材料,没有反映出黄某某的父亲存在参与、隐瞒、纵容赵某某虐待黄某某的情况。”

但有以下间接证据,值得关注:

孩子曾向父亲求助,称赵某某打自己,让父亲将其换掉;

父亲与赵某某的聊天记录显示,父亲向赵某某抱怨过,说赵某“已经超出对一般孩子的严厉程度。”

以上证据虽不足以证明,父亲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实施了虐待行为,但证明父亲知情。他知道女友在虐待自己的孩子,但却没有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这就引出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法律问题:

生父是否因“不作为”,而构成虐待罪?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负有法律上的作为义务;

2、有能力履行义务;

3、未履行该义务。

4、不作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上海虐童案中,生父对黄某某负有抚养义务,无证据证明其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且有以上间接证据证明,生父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虐待,保护孩子。若能证明,生父及时履行保护义务本可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则因果关系成立。

目前,生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以积极作为的方式构成虐待罪的证据不足。

但生父的“知情而不作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在案证据能否证明,生父以不作为方式构成虐待罪,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审查的问题。

四、写在最后

上海虐童案与满洲里虐童案对比,量刑差异明显过大。

满洲里虐童案文某某判死立执,彰显司法对虐待儿童行为的零容忍;上海虐童案的判决,却让公众感到不解。

黄某某生母表示,将申请检察院抗诉,希望接下来的诉讼,能给公众一个圆满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