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即将来临之际,4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英文双语版《深圳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审判状况(2021-2025年)》和2025年度深圳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蒋筱熙参加发布会。新闻处处长戴少雄主持发布会。

会议介绍,2021-2025年,深圳法院共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4604件,审结4458件,年均增长率为26.6%。其中,审结仿冒混淆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7件,占比7.1%;审结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475件,占比10.6%;审结商业诋毁类案件162件,占比3.6%;审结网络不正当竞争类案件295件,占比6.4%;审结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其他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3209件,占比71.9%。

从案涉领域来看,深圳法院近五年审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涉及的产业集中于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尤其突出的是,涉互联网平台领域以及涉数据的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不断涌现、增速明显。在以判决方式结案的2139宗案件中,涉互联网平台的案件共计959件,占比44.8%;涉数据案件共计557宗,占比26%。同时,从案件区域分布来看,科技创新企业密集、互联网经济活跃区域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数量呈现正相关。

深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相关前沿问题及法律、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的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及时作出司法回应。其中,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引导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智数时代的权益边界——关于数据、算法及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二十问》,以扎实的司法举措强化数字经济创新成果保护,规范各类数字经济主体行为。

深圳法院在全国首次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明确相关算法的核心是模型的选择与优化,权利人通过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测试后的技术成果,构成了最优选择,且不为公众所知悉,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为新类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了全新路径。

会议还发布了2025年度深圳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涵盖运用AI技术手段侵害证券交易数据权益案等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高锦民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对于深圳这座以高新技术和新兴业态为核心引擎的城市,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规制的意义远不止于定分止争,它更关键的职能是界定创新的法律边界、确立新兴领域的竞争规则、推动产业从傍名牌、窃取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内卷式"竞争转向"创新型"技术竞赛,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从而为新质生产力的孕育提供可预期的法治土壤。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吴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