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4月22日,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67,证券简称:中触媒)发布《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公司未来一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主要涉及向关联方中催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产品。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内容为中触媒向关联方中催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根据公告,2026年预计向中催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金额为1200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产品)的比例为1.52%。
截至2026年3月31日,即2026年年初至第一季度末,公司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58.50万元。
回顾历史交易数据,2025年公司向中催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为768.14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97%。
从金额变化来看,2026年预计关联销售金额较2025年实际发生额增长了431.86万元,增幅达到56.2%。对于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告解释为“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调整”。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年年初至3月31日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占同类业务比例(%)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催技术有限公司1,200.001.520.97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小计1,200.001.520.97合计合计1,200.001.520.97
前次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告同时披露了前次(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2025年初,公司预计向中催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金额为1400万元,但全年实际发生额为768.14万元,完成度约为54.87%。
对于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公告指出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催技术有限公司1,400.00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小计1,400.00合计合计1,400.00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对手方为中催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广。其主要股东为华阳集团(山西)碳基合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触媒持有中催技术有限公司49.00%的股权,虽未达到控股比例,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进,副董事长李永宾均在中催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其中李永宾同时担任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情况构成了关联关系。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广泛,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服务与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不含许可类)等。其2025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总资产5624.53万元,净资产4966.61万元,营业收入5298.06万元,净利润17.71万元。
公告认为,中催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双方以往存在相关交易,且执行良好。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中催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己内酰胺催化剂等产品。公告明确,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触媒表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属于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在公允性及合理性方面,公司强调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考虑到公司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已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告指出,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未来一定时期内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李进、李永宾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价格公允,系公司日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根据公告,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业分析判断
从公告披露的信息来看,中触媒2026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关联交易规模相对较小,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1200万元的预计金额,仅占公司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产品全年业务发生额的1.52%。这表明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依赖度较低,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未受显著影响。
其次,尽管2026年预计关联销售额同比增幅较大(56.2%),但考虑到2025年实际发生额远低于年初预计(完成度约54.87%),本次预计金额的增长部分可能是对前一年度保守执行的修正,或是基于双方业务合作的实际进展做出的调整。公告中“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调整”的解释具有一定合理性。
再者,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明确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公允性。同时,关联方中催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盈利,具备基本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定保障。
最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综合来看,中触媒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规模适度,定价机制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投资者可关注未来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实际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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