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即将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01
时间安排
(一)正考
(二)缓考
5月24日全天:小店区
5月24日全天:迎泽区
5月24日全天:杏花岭区
5月28日上午:尖草坪区
5月20日全天:万柏林区
5月29日上午:晋源区
5月18日上午:古交市
5月24日上午:清徐县
5月18日上午:阳曲县
5月29日上午:娄烦县
02
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对全部丧失运动能力的肢体残疾考生,由监护人带领考生持《残疾证》原件和《残疾考生免试申请表》,于4月23日至4月24日期间到各县(市、区)教体局申请免考,经当地教体局、残联和专业医务人员现场面检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该类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2.对因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肾病等严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术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于4月22日前将《考生因病免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就诊单据等材料报送至所就读学校,由学校初审同意后,安排专人于4月23日至4月24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各县(市、区)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可为相关考生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
3.各县(市、区)教体局须将上述免考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统一填入《考生免试汇总表》,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在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驻各县(市、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免考考生的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对免考考生进行抽查,核查及抽查结果报考务监督组,经公示核查无异议后,对符合本款第1条的残疾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60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对符合本款第2条的伤病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4.未在正考前办理免考,且未参加正考考试的考生,不得办理免考和缓考。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2.申请缓考的考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考生缓考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各学校审核通过后指定工作人员在考试前凭《考生缓考申请表》到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县(市、区)教体局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可缓考。
3.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突发伤病需终止考试的,必须当场(不得刷卡离场)向考务人员提出申请,由考点考务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缓考进行确认。如考生确认不继续参加考试,则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后刷卡离场,其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考生提出缓考申请,须由所在县(市、区)考务办根据现场情况审批。同意缓考,则该考生已考过项目成绩无效(考生考试卡由考务办收回),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考,以缓考实际考试成绩计算。一旦考生刷卡离场,不得再提出缓考申请。考试现场办理缓考的考生名单需于考生考试当天在考场成绩公示栏进行公示至正考考试结束。
4.现场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考生,要按原考试时间安排其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若不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5.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因病免试申请,由县(市、区)教体局复检审核同意后(审批手续同前),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因病免试申请名单需在考场成绩公示栏进行公示至考试结束。
6.未在正考前办理缓考,且未参加正考考试的考生,不得办理免考和缓考。
03
监督举报电话
以上相关情况已通知学校,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
来源:太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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