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自2026年4月21日24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11055元调整为10500元,下调55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9965元调整为9435元,下调530元。其它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

89号汽油7.84元,下调0.41元;

92号汽油8.45元,下调0.45元;

95号汽油8.93元,下调0.47元;

0号柴油8.15元,下调0.46元。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本轮调价为年内第八次调价窗口,也是今年以来的首次下调。若本轮成品油零售限价下调确认后,私家车单次加满一箱50L的油后将少花22元,私家车方面,以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平均油耗8L的燃油汽车为例,下次调价窗口开启前(2026年5月8日24时),单辆车的燃油成本将减少40元左右。物流行业以月跑10000公里,百公里油耗在38L的重型卡车为例,在下次调价窗口开启前,单辆车的燃油成本将减少969元左右。下一轮调价窗口在2026年5月8日24时。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