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为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良好,守护旅客出行安全,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集中攻坚,强化路面执法管控,聚焦主要交通枢纽、热门旅游景区、重点客流集散地等地,精准打击非法营运及出租车、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市交通执法支队通报两起典型的非法营运、阻碍执行职务案件,相关涉案人员被处以罚款、扣驾驶证及行政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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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北站载客 遇执法检查不配合强行驶离

3月27日,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开展执法检查时,驾驶人苏某驾驶一部泉州籍小轿车,存在非法营运的异常举动。在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其配合进一步调查时,驾驶员苏某为逃避处罚,锁闭车门车窗、拒不配合,随后驾驶车辆强行逃离现场。

4月10日,驾驶员黄某驾驶车辆在厦门北站期间,同样存在拒不配合、驾驶车辆强行逃离的情形。之后,集美大队先后对苏某、黄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抗法代价高昂 罚款+扣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集美公安分局后溪派出所分别传唤苏某、黄某到案。经调查,苏某、黄某2人对其非法营运及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作出处理。

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及《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规定,市交通执法支队对苏某、黄某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后续,公安机关还将暂扣相关责任人驾驶证3-6个月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苏某、黄某造成的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郑重提醒 严守规范 违法必究 切勿“踩红线”

在此,市交通执法支队郑重提醒广大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市场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各类经营主体必须依法依规取得行政许可,坚决杜绝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此类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群众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拒绝、阻碍执法或以锁车、冲卡等方式暴力抗法的行为,均将面临法律的从严追究。

五一将近,市民游客出行需求增多,市交通执法支队也向社会发出倡议:广大市民牢固树立安全出行理念,自觉选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主动拒乘“黑车”。鉴于非法营运车辆在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及保险保障等方面存在先天缺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乘客合法权益难以获得有效救济。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请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的道路运输环境。

通讯员:林艺辉、吕志炜;

编辑:傅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