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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自己开庭的当事人都踩过这个坑:庭上把自己的道理说了个遍,结果被对方三言两语绕开重点,明明占理却没拿到想要的结果。归根到底,是你没抓住庭审发问的核心,白白浪费了交叉询问的机会。

庭审中最有杀伤力的发问,从来不是长篇大论的控诉,而是用封闭式问题,把对方的回答锁死在 “是” 与 “不是” 里,根本不给狡辩的余地。很多人开庭总爱问 “这件事你怎么解释”“当时是什么情况”,这种开放式提问是庭审大忌,等于给了对方编故事的空间,有效的庭审发问,从来只给对方非此即彼的选项。

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对方当庭的陈述彻底钉死,杜绝当庭改口的可能。你可以直接发问:“你刚才当庭陈述的 XX 内容,是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 这个问题先把对方说出口的内容固定下来,一旦对方确认 “是”,后续再改口就是自相矛盾,法官会直接质疑其陈述的真实性,从源头堵死对方反复横跳的退路。

所有能落地的发问,都要锚定已提交法庭的客观书面材料,不给对方任何否认的空间。你可以直接发问:“本案提交的 XX 书面材料第 X 条,是不是明确记载了 XX 内容?” 这种问题只针对双方已质证的书面内容,对方说 “不是”,你可直接拿原件核对戳破谎言;对方说 “是”,就等于认可了你要固定的核心事实,完全没有周旋余地。

接下来要用精准要素锁死案件核心事实,避免对方含糊其辞。别再问宽泛的 “这件事是不是你做的”,正确的问法是把时间、地点、行为三个核心要素全部锁死,直接发问:“你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X 地点,是不是实施了 XX 行为?” 要素越完整,对方越难抵赖,若对方说 “记不清”,你可直接向法庭说明,该事实是对方亲历的核心内容,其模糊回答不应被采信。

最后要直接戳破对方空口无凭的陈述,让其狡辩当场卡壳。针对对方无证据支撑的口头陈述,你可以直接发问:“除了你本人的当庭陈述,你有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据,能印证你刚才的说法?” 这个问题让对方毫无退路:说 “没有”,等于承认自己的说法无证据支撑;说 “有”,你可紧接着追问该证据是否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能否当庭出示,直接把对方逼到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