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香港女商人于文凤一纸诉状将周星驰告上法庭,追讨7000万港元。
这对经历了12年恋爱关系的情侣,刚刚分手,周星驰还给了于文凤2100万分手费。
那么,他们之间还有什么金钱纠葛,要对簿公堂呢?
01
1962年,于文凤出生在香港一个显赫的商人家庭。
她的父亲于镜波是香港建设集团(前熊谷组)的创始人,家族资产累积至至少30亿港元,是香港隐形富豪之一。
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之后又赴美国加州佩珀代因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学位。
学成归来后,她先是在兄长的金融投资公司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这样一个出身名门、自身能力出众的富家千金,原本可以像哥哥姐姐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版图。
然而,1997年的一场名流酒会,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02
那年的酒会上,于文凤第一次真正接触到周星驰。
与其他追星族不同,身为豪门千金的她,对明星本没有太多滤镜。
但年轻时期的周星驰确实魅力非凡,加之当时星爷正为赴美签证一事发愁,于文凤仅通过一个律师朋友便轻松帮他搞定。
这份"举手之劳"让周星驰感激不已,两人关系由此升温,于1999年底正式确立恋爱关系。
对于这段门第悬殊的感情,于家并未反对。
于镜波本人也是白手起家,对周星驰这样的青年才俊颇为欣赏,甚至曾邀请他到家中做客。
之后,她做出了一个令外界惊讶的决定——从兄长公司退出,入驻周星驰的"星辉"公司,担任董事及财务顾问,每月仅领取2万港元薪酬。
在她看来,自己迟早要嫁给周星驰,提前帮他打理财政大权并无不妥。
这一帮,就是12年。
03
2002年圣诞节前夕,两人约会时,想要星辉公司的10%分红,周星驰答应了。
然而,这段感情始终未能得到周星驰母亲的认可。
人人都夸于文凤有"帮夫运",但星妈始终看不上她,两人关系恶劣到连逢年过节都不愿联络。
原本星辉经理人公司的股份由周星驰与姐姐持有,于文凤仅是挂名董事。
12年间,她从三十多岁的成熟女性等到年近半百,始终没能等来一纸婚约。
2010年3月,于文凤主动提出分手。
周星驰给了她2100万元港币分手费,便称这笔钱只是"馈赠",不再欠她任何佣金。
转身,于文凤一纸诉状将周星驰告上法庭,追讨剩余的7000万港元投资分成。
法庭上,于文凤坚称两人存在合作关系,那10%的分成是正式协议;
周星驰则辩称那只是"热恋中的情话",不具备法律效力,且分手时已支付2100万港元作为补偿,已仁至义尽。
2020年12月23日,法院裁定于文凤败诉。
2021年9月,上诉再遭驳回。这场持续十年的官司,最终以于文凤的彻底失败告终。
04
败诉两个月后,2021年2月,于文凤与廖尧城正式登记结婚,时年59岁。
据现场目击者称,官司败诉当天的于文凤反而显得轻松释然。
或许在她心中,这场诉讼从来不是为了钱,而是要一个说法,为12年的青春与付出讨一个交代。
如今的于文凤,早已淡出公众视野。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印证了一个道理:再精明的商人,也算不准感情的盈亏。
她曾帮周星驰赚下数十亿身家,却算漏了枕边人的承诺原来可以不作数;
她以为十三年的陪伴能换来一个家,最终却发现对方把钱看得比感情更重。
而周星驰,至今仍是孤身一人。
从豪门千金到"星辉老板娘",再到法庭上的原告,于文凤的人生起伏,远比她经手的任何一笔房产投资都更具戏剧性。
而那个曾经让她甘愿放下身段、倾尽所有的男人,终究成了她这辈子最失败的一笔"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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