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4月21日晚间,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申请人”或“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龙岗坪地高中园项目施工合同纠纷,向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仲裁申请,追讨拖欠工程款5860.01万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暂计涉案金额6454.03万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送达的(2026)中国贸仲深字第006349号仲裁案件通知,公司因龙岗坪地高中园项目装饰装修工程III标段(以下简称“案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被申请人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招标的“龙岗坪地高中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之一)。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被申请人在中标后针对“龙岗坪地高中园项目装修装饰工程”分三标段进行招标,申请人中标上述装饰装修工程III标段,被申请人于2021年6月28日向申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021年7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龙岗坪地高中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III标段)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案涉工程分包给申请人,暂定分包合同金额为117,649,305.89元,分包合同还对案涉工程的竣工验收、结算、付款、质保期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年8月1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分包合同履行中因现场施工需要导致费用增加事宜签署《龙岗坪地高中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III标段)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分包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合同金额暂定为20,000,000.00元,其他约定执行原分包合同相关规定。
2022年1月至8月间,申请人承包工程内容陆续完成分项验收并移交被申请人。2022年8月29日,龙岗坪地高中园建设工程整体交付使用。
目前,案涉工程已经交付使用3年有余且已过质保期,被申请人却拖延结算工作且严重拖欠申请人项目工程款至今未予清偿。经统计,被申请人应付工程款为171,044,111.98元,而截至申请人提起本案仲裁之日,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112,444,019.06元(含代付费用),尚拖欠工程款58,600,092.92元至今未予支付,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聘请律师参与本案仲裁审理工作为此支付律师费用,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五条及相关规定,该等费用以及本案仲裁费用全部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美芝股份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的工程款本金暂计58,600,092.92元(以深圳市龙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价格及司法鉴定最终确认金额为准);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该利息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相关款项应付未付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3月4日合计为5,440,242.11元);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及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500,000元、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
截至2026年3月4日暂合计为64,540,335.03元。
公告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4月20日晚间,美芝股份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亚欧贸易中心项目施工合同纠纷,将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涉案核心系被告拖欠工程款1856.38万元及未退还90万元工程保证金,公司同时索赔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目前案件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不确定。此外,公司及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还有8件小额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82.1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3月24日晚间,美芝股份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原实控人李苏华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业绩对赌与最低持股承诺,向其追索超4.23亿元补偿款及违约金,该案一审判决后遭李苏华上诉,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重审。在此之前,李苏华一方曾就同一协议起诉广东怡建并索赔超1.01亿元,相关诉求已被法院驳回。
业绩方面,3月17日晚间,美芝股份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将此前披露的年度亏损额度大幅下调,修正后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1.32亿元至1.98亿元,且期末归母所有者权益预计转为负值。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若最终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也就此次业绩修正向投资者致歉,本次修正主要系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补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审慎会计处理所致。
审读:马如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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