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卢希望为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会议决定,接受陈志伟辞去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源:信阳市广播电视台

卢希望,男,汉族,1974年8月生,河南确山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此前任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委副书记,第十一批河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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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3--2000.09 河南省驻马店市房管局干部

2000.09--2002.09 贵州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2002.09--2005.07 中央党校中国共产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5.07--2007.03 河南省郑州市委政研室主任助理(副县级)

2007.03--2007.10 河南省委政研室科教党建处副调研员

2007.10--2009.09 河南省纪委研究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9.09--2010.08 河南省纪委研究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0.08--2012.12 河南省纪委信访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2.12--2013.02 河南省修武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3.02--2013.10 河南省修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3.10--2014.03 河南省修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4.03--2016.02 河南省修武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02--2018.11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委书记

2018.11--2020.09 河南省沁阳市委书记

2020.09--2020.10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0.10--2021.09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9-- 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9-2026.04 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期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委副书记,第十一批河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正厅级)

2026.04- 河南省信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