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蒿坨

最高人民法院4月20日发布10个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许昌市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某某与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严惩“网络黑嘴”造谣炒作牟利的商业诋毁行为,明确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的行为边界,对于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净化网络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出来“黑”,迟早是要还的。从2025年3月起,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对胖某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某进行恶意抹黑诋毁,以达到引流带货并为其关联企业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市某珠宝有限公司营造竞争优势的目的。柴某某颠倒黑白,信口雌黄,向胖某公司及于某某射出以虚假误导性信息、虚假负面言论为“材质”的网络黑箭,不仅射伤了企业和企业家,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侵犯了企业家的名誉权,也最终遭到反噬,使自己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实属咎由自取。

而温某某向柴某某出借社交媒体账号后,疏于监督,对柴某某的侵权行为不闻不问,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两家关联公司因为柴某某的侵权行为获得了不正当竞争利益,对柴某某射向胖某公司和于某某的网络黑箭持放任、乐享其成的态度,也具有过错。柴某某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是多方合力造成的,构成共同侵权,也即表面上看只有柴某某一张“网络黑嘴”,实际上背后有多张“网络黑嘴”。正是基于此,法院判决柴某某、温某某和两家关联公司共同承担停止侵权、发布致歉声明、赔偿胖某公司及于某某260万元损失等法律责任。

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并未浮于表面,只聚焦发布虚假负面信息的社交账号,仅惩戒出头的柴某某,而是剥茧抽丝,进行穿透式调查,揪出了藏在“网络黑嘴”背后的每一个责任主体,并进行系统性惩戒,让每一张“网络黑嘴”都付出了法律代价,为被侵权企业和企业家主持了公道,挽回了信誉和损失,既具有个案维权意义,也具有普遍的警示教育意义。

近年来,“网络黑嘴”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网络搞得乌烟瘴气,也把相关企业、企业家搞得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网络黑嘴”不仅给企业、企业家带来直接损失,还破坏了企业的发展环境,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信心。全面遏制打击“网络黑嘴”,势在必行。这就需要网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发力,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治理机制。对此,网信部门有必要持续开展涉企侵权乱象清理行动,督导网络平台严格落实对账号的管理责任,加强对账号发布信息的监测、审核,结合投诉举报及时拦截屏蔽涉企虚假负面信息,对违规账号也即“网络黑嘴”采取删除信息、封限账号等措施。如果“网络黑嘴”发布虚假负面信息已构成造谣、侮辱诽谤,甚至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该刑事立案的刑事立案。

被侵权的企业和企业家也应通过投诉举报或民事起诉等路径积极维权,与“网络黑嘴”进行斗争。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各级各地法院应以最高法发布的严惩“网络黑嘴”典型案例为标杆,依法全面查清“网络黑嘴”的侵权责任链条,让侵权责任链条上的每一个账号、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都落得一个“张嘴必被惩”的下场。

只有让每张喷向企业的“网络黑嘴”都付出法律代价,才能充分释放治理机制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才能形成高压治理态势,让“网络黑嘴”逐渐失去生存空间,从而为企业和企业家营造更清朗、更文明、更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