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教育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印发《福建省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聚焦气候变化风险应对能力提升,加快构建“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方案》对今年福建省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作出研判。其中,早春季(3-4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主要防范西部局部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雨季(5-6月)为“龙舟水”期,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重点防范福建省西北部、中西部和东南部局部,特别是极端强降水事件可能引发的群发性地质灾害;夏季(7-9月)为台风影响期,重点防范东北部、中部和南部局部等受台风登陆影响区域连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秋冬季(10-12月)地质灾害低发,需防范局地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的零星地质灾害。

《方案》要求:

要切实做好全年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完善联防联控协同机制,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根据雨情汛情实际和预警等级,及时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工作制度。强化预警响应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好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的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加强技术队伍预置,聚焦人口密集区等重点防范区域和“龙舟水”“七下八上”等关键时段专业技术队伍驻守指导,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要全力推动“灾害点+风险区”双控落地见效。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精细调查,夯实调查评价防控基础,动态更新灾害点和风险区基础数据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职责分工和责任人清单,建立“属地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防灾”格局;要织牢群测群防“人防”网络,明确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等关键部位的人员名单,做到“点有人盯、区有人巡、灾有人报、险有人查”。要提升监测预警“技防”水平,充分运用已建成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为及时转移避险提供精准指引。要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切实打通预警响应“最后一公里”。

要统筹做好“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在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功经验与教训基础上,立足本省地质灾害发育特点,科学谋划部署“十五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规划衔接联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关,严把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关,督促本行业本领域落实好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配套措施。科学确定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按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入库管理,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发挥防灾实效。(章巧灵 黄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