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公开代理陈玫璇(艺名:陈妍希)维权案件民事判决书,被告满某被判在个人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刊登向陈玫璇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陈玫璇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的合理开支共计4万元。
因被告满某至今未主动履行判决书中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已继续代理陈玫璇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妍希 图据视觉中国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此前,陈玫璇(陈妍希)已多次发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诉讼,被告涉及多个自然人及公司。
不少网友留言:“原来陈妍希原名叫陈玫璇啊?”
编辑 曾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