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群里被一段视频刷屏了。
画面中,一名女司机开着车门,正与一名保安(或是门卫)模样的大叔争执着什么。
突然,女子似乎有些生气,把车门一关,直接快步来到保安面前,飞起右脚,来了一记卡夫踢。大叔只低头扫了一眼,右腿轻抬,便巧妙地躲了过去。
个人感觉,这一脚可能也就用了一成功力,因为动作幅度不大,力度也很小。可能是因为穿的是牛仔裤,影响发挥,也有可能她平时不怎么练瑜伽。
很明显,大叔是个久历江湖之人,深知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道理,不讲什么儿女情长,更不懂得怜香惜玉。只见他未曾有半点儿犹豫,身子右倾,伸开手臂开始蓄力。
啪……
还未等看客反应过来,大叔已经抡圆了胳膊,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将过去。女子虽然已提前预判,伸手格挡,但那纤纤玉臂焉能挡得住这排山倒海般的力量?
这一巴掌确实很响,拍摄者与二人隔着一条马路,旁边还有人声、汽车声、叫卖声,但手掌与脸蛋接触的声音还是清晰地传了过来,甚至盖过了其他嘈杂声响。
好在,女子内功修为不浅,只是身子晃了晃,并未倒地。她淡定地扶了扶歪斜的眼镜,左手捂着发烫的脸颊,右手掏出手机,不知是在摇人还是在报警。
根据《海报新闻》,此事就发生在今天(4月22日)上午,地点是在福建三明,目前尚不知引发冲突的具体原因。
不过,根据周围来来往往的小学生,有网友猜测可能是在学校附近,大概率是因送娃随意停车、影响交通通行而产生的矛盾。
现在网友最关心的问题是,先动手的是女方,那大叔的反击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有人认为,认为女子有错在先、主动施暴,保安属于本能自卫。结合 2026 年最新实施的治安管理新规,被不法侵害还手不再直接认定互殴,面对正在进行的踢打攻击,采取制止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法定条件。
还有人觉得,女子那一脚,对保安完全构不成威胁,力道几乎跟撒娇差不多,根本算不上什么“不法侵害”。因此,应当对保安以“故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来论处。
客观地说,保安的那一巴掌确实力道过重,就算是防卫行为,大概率也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是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综合下来,双方均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只是责任划分比例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出门在外有理讲理,还是不要轻易动手为好。可能有些人在家里比较宠溺纵容,不知道在外面根本没有那么多人迁就你。
结合现在的经济情况,有大批人正没地方撒气呢,因此,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苟着点儿比较好。万一碰上个生活不如意,戾气比较重的,可能就不是一巴掌那么简单了。
届时哪怕你再有理,毕竟受伤的还是自己,不值当的。遇事先理性沟通,沟通不了的可以报警,找民警来调解,再不济可以走法律程序。总之,莫要肆意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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