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
天门交警公布了3起
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大家一起来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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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18时18分许,王某未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竟陵钟惺大道由东向西闯红灯进入三乡路路口时,与汪某驾驶的小车沿三乡路由北向南闯黄灯进入路口时相撞,致两车受损,王某受伤,王某闯红灯和汪某闯黄灯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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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21时13分许,胡某驾驶小车沿竟陵东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馨悦雅园门前与同向在前李某未戴头盔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向左变道时相撞,致两车受损,李某受伤,李某变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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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2日9时41分,孙某未戴头盔驾驶安装遮阳篷的三轮电动车沿竟陵义乌路由南向北逆行闯红灯进入竟陵中街路口时,为避让对向江某未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竟陵义乌路由北向南闯红灯进入竟陵中街路口时倒地,致孙某受伤,孙某逆行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天门交警温馨提示
请摩电驾乘人员
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
正确佩戴头盔
自觉拆除遮阳篷伞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天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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