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证护成长
以法治引归途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既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核心准则,也是检察机关履行司法职责的根本遵循。
4月21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场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深入剖析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诱因及悔罪表现、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具体理由及法律依据。涉案高中生小宇(化名)和小海(化名),因年纪尚轻、社会阅历浅薄,误信网络上“拨打电话,高额回报”的虚假宣传,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电话卡拨打诈骗电话,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两人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被害人、家庭及社会的严重危害,悔罪态度坚决明确,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听证过程中,涉罪未成年人小宇、小海的法定代理人认真反思家庭监护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并明确后续改进方向与具体举措;听证员结合案件实际,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围绕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措施如何精准落地等关键问题,开展提问、评议,最终形成客观公正、贴合实际的听证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最终司法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对听证流程、各方意见表达等情况进行细致核查,确保听证活动规范有序,为案件公正处理筑牢程序防线。
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既坚守法律底线,明确对涉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彰显司法公正与威严;又秉持司法温度,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传递司法温情与善意,充分彰显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司法理念。
未来,检察机关将持续规范听证程序、强化听证实效、细化帮教措施,让每一场听证会都成为迷途少年的“重生契机”,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法治社会筑牢坚实根基。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专门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打造的特殊司法保护制度,其核心要义在于为罪行较轻、有明确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给予改过自新的缓冲空间,从根本上避免刑事处罚对其成长轨迹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根据法律规定,该制度适用于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符合起诉条件、有明确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依法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对其开展全面监督考察,考验期满无违规情形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违反考察规定且情节严重,则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意义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司法原则的具象化落地,也打破了“一诉了之”的单一办案模式,有效避免涉罪未成年人因被定罪而贴上“罪犯”标签,丧失正常升学、就业的机会,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处罚对其人生的长远影响;同时,通过考验期的精准监督考察与靶向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深刻认清自身错误、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从根源上预防再犯罪,真正实现“教育挽救一个孩子、守护一个家庭、稳定一片社会”的司法目标。
▌来源:舒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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