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官吵了一个小时,幸亏没在当地执业

今天来到法院交司法鉴定申请,法官不同意。

法官先是派书记员,给我说,你这没有鉴定的必要。给我说了半天,我不同意,我坚持要做司法鉴定。

书记员请示法官,请示了两次。然后书记员又带着司法鉴定技术室的人来,分两次,带了两个不同的法院技术室工作人员。 两个工作人员,都不同意,我先是第一个吵,接着和第二个吵。现在不吵,什么时候吵?

或说,你就不能和法院工作人员好好说话吗?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不想吵。问题是,我想做鉴定,法院工作人员不同意。

我给法院技术室的工作人员,说的很清楚,我说:中国大了,像我手上这种案子,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做了案例检索,有351个。我研究过,没有提出鉴定的,或者鉴定提出又撤销的,或者鉴定提出不交鉴定费的,案子都败了。所以,我必须提出司法鉴定。如果一审判我败了,我就进行二审。我在一审不提出司法鉴定,二审就没办法提了。

我说:至于鉴定之后结果如何?鉴定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我都认。但是你必须得同意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技术室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边就是这样,就是按照这个操作的,不做鉴定。

工作人员还说:我也天天做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做案例检索。

我说:我没否认你做案例检索。

我还说:我现在要求做司法鉴定。

我情绪特激动,声音特别大。这时候,法院技术室工作人员说:你别激动,你别激动。

我能不激动吗?这个案子如果不做司法鉴定?就只剩下败诉了。我提出司法鉴定,还有胜诉的希望。

假如说这个案子败诉了?我没提出司法鉴定,那这对我来说就是事故。我怎么对委托人交代?

反之,如果我提出司法鉴定了,败诉了?那么我可以对委托人进行交代,因为我已经尽力了。

这时候,法官技术室的工作人员又跟我说:那鉴定出来不一定对你有利。

我说:现在先不说鉴定有利没利,你先同意我做司法鉴定再说。做出任何结果我都认。

由于我声音特别大,而且很激动。法院技术室工作人员,同意先收鉴定材料,他们得研究。

行,同意收材料就好说,最起码没让我把材料带回去,这就前进了一步。下来就等结果。如果法官不同意做鉴定,我就得申请对法官进行回避,然后再复议一次。如果败诉了,我就上诉,同时再次提出司法鉴定。如果二审败诉了,我就申请再审,申请检察监督、检查复查。每多一道救济程序,就多一次胜诉希望。

作为律师,是,不能承诺结果。但是,正是因为不承诺结果,才更要尽心尽力去打,只要有一丝丝希望,就得竭尽全力去争取。得,对得起委托人给的律师费。

走出法院,我就在想,幸亏我不是在当地执业。如果在当地执业,我都怀疑有没有和法官吵架的勇气。这就是外地律师的好处,依法依规执业,该吵就得吵,没有别的顾虑。

结语:我也想和法官好好说话,但是,有时候,事情逼得你,不吵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