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出租自己的电话卡
就能轻松赚钱?
这种“好事”的背后
往往藏着一个让你成为
诈骗分子“替罪羊”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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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分局十里堡派出所接刑侦支队转递线索,辖区居民张某某(化名)涉嫌将自己实名办理的电话卡提供给他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通讯媒介。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十里堡镇某村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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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张某某对非法向他人出租电话卡获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张某某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一名网友。该网友称“出租闲置电话卡就能轻松赚钱”。张某某明知他人会利用其电话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贪图小利,将自己的实名电话卡出租给不法分子,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技术通联服务,涉案电话卡先后发送诈骗短信30余条。
目前,张某某已被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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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卡,或为他人转移不明来源资金提供帮助,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密云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将个人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拒绝“高利”诱惑:对网络上所谓“轻松赚钱”、“高薪兼职”、“刷单返利”、“跑分”等噱头保持清醒,避免成为犯罪“工具人”。
警惕洗钱陷阱:切勿为他人代取现金、购买贵重物品(如黄金)转移资金或提供账户接收、转移不明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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