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萧山一网友在萧内网App发帖:
公司要注册个体工商户,老板想用我的身份信息注册,美其名曰信任,被我拒绝了。
感觉工作也到头了,不知道是我多虑还是怎么的,最近老感觉他有针对……
类似的情况,不少打工人都遇到过,左右为难。
评论区网友直言,拒绝是对的,公司提出这样的要求,对于员工来说,拒绝不拒绝都不好弄,不过拒绝总比承担风险强。
网友@佛系卖家:总比被拉下水好吧,到时候一个大坑。
网友@小小羊:那就等他辞你,当法人能有啥好事。
网友@Rider~man:当法人可是要背锅的。
网友@芒果不熟:天上不会掉馅饼。
网友@夕阳不西下:曾经我的女儿公司老板要用我女儿的身份证去办银行卡,第二天就辞职,自我保护意识很重要。
网友@土烧二两:总比被坑好,要注册,不好找自己家人注册的啊。
网友@鸿鹄:宁可丢工作也不能以身涉法。
网友@Lyon:现在就这么僵着,到时候要你走再走。
网友@冰糖秋梨高:拒绝就对了,锅太大背不动。早些年家属也遇到了,拒绝了,还在原岗位窝着,老板就是在挑软柿子。
网友@薯条蘸月光:本来就要拒绝,为了碎银几两把自己搭进去可不值得。
网友@匿名:我也碰到差不多的情况了,如果被辞退,说不定要长期失业了
网友@匿名者123:拒绝是对的,拒绝是丢了工作,不拒绝可能是吃国家饭。
老板让你“挂名”公司法人
可能会面临哪些风险?
1、行政责任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或有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逃避债务,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而在这些情形下,法定代表人的一些行为可能会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明知,行政机关可一并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风险:员工在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在签署文件或者其他职务行为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存在其他过错的情况,均需要按照实际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而在实践中,员工往往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挂名“法人”,故而忽视审查,最后被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风险: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偷税罪、非法经营罪等均可对法定代表人追究相关责任。
4、被限制高消费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可能因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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