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桂慧艳 任颖 在第56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大沙河湿地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和巡林巡河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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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群众详细讲解生态环境法典。陈萌 摄
活动中,法官结合湿地公园生态特点,向群众详细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编中湿地保护的相关规定,重点解读湿地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法定基本原则。
结合湿地生态功能、保护要求与典型案例,法官生动阐释湿地 “地球之肾” 的重要价值,细致介绍法典对湿地保护、修复及合理利用的具体要求,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湿地植被、不乱扔垃圾、不破坏水环境,共同守护湿地生态系统。
随后,法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沿湿地林带及河道开展巡查行动,实地查看林木生长、病虫害防治、沿岸安全隐患,以及河道水质、排污口及水面漂浮物等情况。
巡护途中,法官结合现场实际,面向公园管理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讲,围绕日常巡护管理中的法律职责、林地与水环境监管要点、涉林涉水违法行为处置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提升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此次行动将普法与巡林巡河相结合,既深化了“林长+法官”“河湖长+法官”协作机制,也强化了森林资源与水环境的司法保障和行政执法衔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生态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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