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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保护法治实践课在东方绿舟拉开帷幕。依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资源联合法治教育基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绿舟学校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以“联合法治教育护航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为主题的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活动通过沉浸式生态修复实践与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为青少年播撒法治与环保的种子,凝聚起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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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淀山湖水畔,来自上海市青浦区绿舟学校的同学们,以及青吴嘉三地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渔业专家的指导下,将1万尾本土鱼苗缓缓投放至淀山湖水域中。此次放流的鱼苗食性互补、栖息水层各异,既能有效控制水域藻类生长、清理底层残饵,又能完善流域食物链结构,形成立体生态修复效应,助力水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看着一尾尾小鱼苗跃入碧波,灵动的身影穿梭在水中,同学们脸上满是喜悦。“以前只是在课本上了解到水生生物保护的知识,今天亲手把小鱼苗放进水里,感觉特别有意义。我知道了每一条小鱼都能为净化水质、维护生态平衡出一份力。这次活动让我明白,保护生态环境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每一个小小的行动,都能为守护碧水家园贡献力量,让我们淀山湖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上海市青浦区绿舟学校学生孔硕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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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结束后,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此次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现场,让学生“零距离”观摩庭审全过程。庄严的法庭氛围、严谨的司法程序、被告人真诚的悔过,让在场的学生们深受触动。旁听席上,同学们凝神屏息,认真聆听,直观感受到了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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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紧扣世界地球日主题,又恰逢今年《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兼具时效性与教育价值。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生态法治普法教育是重要工作任务,本次活动主题契合、形式得当,是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的良好平台。生态环境相关法典条文对于青少年而言较为晦涩,教育部门将不断优化普法方式,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持续策划开展更多沉浸式、体验式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环保法治意识。”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李进付说道。

庭审结束后,一场别开生面的释法宣讲活动随即展开。绿舟小学学生代表结合自己在淀山湖畔观察到的环境变化,讲述了自己对“保护母亲河”的理解,呼吁在场的同学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身边小事做起,守护身边的一汪碧水。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守护水域生态,拒绝非法捕捞”为主题,开展环境资源案件释法宣讲。检察官结合本次庭审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的青少年和工作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关于禁渔期、禁渔区、禁用捕捞工具的相关规定,以及非法捕捞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生态危害。

“很多人觉得在河边用电网捕鱼只是小事,却不知道这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青浦区人民法院通过播放非法捕捞现场视频、展示被查获的禁用渔具、讲解水生生物链结构等方式,让大家直观地了解到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的毁灭性影响,以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法官还结合长三角示范区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介绍了三地法院在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协作成果,让大家了解到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生态保护的“司法合力”正在不断汇聚。

记者:李双玖(名优)

摄影:李双玖(名优)

编辑:朱人杰

责任编辑:李艳丽(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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