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胤衡 见习记者 邹竣麒)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小区树木过度生长引发的纠纷案。因隔壁小区一棵六层楼高的香樟树严重遮挡采光,低楼层住户胡女士将树木所属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要求对树木进行规范修剪。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胡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胡女士与年过八旬的母亲共同居住在某小区一楼,房屋紧邻隔壁小区围墙,墙内一棵香樟树因多年未规范修剪,巨大的树冠影响了胡女士家采光,导致室内长期阴暗潮湿。
案涉树木照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供图
据了解,胡女士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仅在数年前有过一次简单修剪,问题暂时缓解。然而,当她再次提出修剪诉求时,隔壁小区以“业主意见不统一”“可能违反绿化规定”等理由拒绝,此后数年再未进行规范修剪。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为查清事实,选择光照充足时段进行现场勘查。经实地查看确认:该香樟树因长期未规范修剪,呈现“上大下小”的异常形态,树冠茂密。即便在正午时段,胡女士家中也较为昏暗,需借助人工照明,采光受阻程度已超过相邻关系的“合理容忍限度”。
法官到原告家中现场调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供图
法庭上,被告小区业主委员会辩称,对树木进行大幅度修剪需经业主大会表决,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兼顾相邻方的利益。
法院进一步指出,依据《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本案所涉的“规范修剪”属于常规养护范畴,无需经过投票程序。小区绿化管理不应以牺牲居民基本采光、日照权益为代价。被告业委会作为树木管理方,长期未履行合理养护职责,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居民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供图
最终,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涉案香樟树履行规范修剪义务,消除其对原告房屋采光、日照造成的不利影响。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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