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中,很多人以为,回答好法官和对方的问题就行。但真正厉害的人,往往善于使用追问的技巧。高手的追问,就像精心布置的棋局,一步步引导,直到对方在自己的言辞里进退两难。且听分解:
对方当庭陈述与书面意见不一致的,要直接把矛盾摆上台面,逼对方作出无法反悔的选择。很多时候,对方提交的答辩状、书面情况说明,和当庭口头陈述完全相悖,这种时候不要跟着对方的新说法绕圈子,要直接当庭指出矛盾点让他二选一。无论是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还是记入庭审笔录的当庭陈述,都具备法律效力,对方无论怎么选,都必须推翻自己的一份正式陈述,自相矛盾的表述会直接拉低其陈述的可信度。
当对方出现闪躲、回避、顾左右而言他时,要用封闭式的收尾追问,固定对方无法作答的事实。如果对方被问得语无伦次,始终不正面回应核心问题,不要被带偏节奏,直接用一句收尾式提问钉死事实:“你现在无法正面回答这个核心问题,对吗?”。这句话不给对方留缓冲余地,他如果说 “不是”,就必须立刻给出明确答复;如果默认、迟疑或说 “是”,就等于当庭承认无法对核心事实作出合理解释,法官可据此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推定。
针对对方的模糊主张,一定要先固定核心陈述,再用证据戳破谎言,不给对方圆谎的空间。很多当事人一开庭就急着甩证据,反而给了对方准备说辞的机会,正确的做法是先顺着对方的话固定核心主张。比如对方说自己对案涉协议全程不知情,先当庭确认其完整主张,等对方给出肯定答复,再拿出有他亲笔签字的协议原件提出质疑,让对方根本没有临时圆谎的余地。
针对还款、履约这类易编造的主张,要用闭环式的细节连环追问,让虚假陈述不攻自破。不少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里,对方会随口编造 “钱已经还了”“义务已经履行” 这类说法,不要泛泛追问,要直接拆解成具体日期、支付方式、收款主体等不可回避的细节问题连环发问。编造的事实永远没有真实细节支撑,对方只要说谎,大概率会在这些问题里出现卡顿、前后矛盾,这些漏洞都会成为法官判断事实的重要参考。
最后要特别提醒,所有追问必须围绕案件核心事实,禁止使用诱导性、人身攻击性话术,否则不仅不会被法庭采纳,还可能引发法官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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