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大同市实际,制定本禁养犬只名录,具体名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列禁养犬只品种及标准适用于城市管理区,包括市辖区、县中心城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警犬、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二、禁养犬品种及标准

1.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录(34种)如下:

獒犬、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郡梗、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大麦町犬、土佐犬、秋田犬、雪达犬。

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只,亦纳入禁养范围。

2.禁止饲养的大型犬标准:成年犬肩高于65厘米、体长超过85厘米或体重超过30千克。

身高: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65厘米;

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85厘米。

3.禁养犬只名录将根据城市管理实际、市民反馈与政策更新,由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动态调整。

市城市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大同市烈性犬禁养名录

全市城市管理区禁养烈性犬名录(3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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