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阳曲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踊跃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未履行协作手续或管辖争议未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

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惠企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

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法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范围实施罚款;对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

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执法资格实施检查;无法定依据或未按公布事项、标准及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检查而单独部署;检查频次超过年度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检查“走过场”、程序不规范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

委托无资格主体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违反法定程序、超过法定期限实施查封;未妥善保管造成查封财物损毁;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拒不解除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

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线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有关须知

1.受理范围为公告所列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2.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的相关线索,由原受理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沟通反馈,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保密。

4.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线索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证据。

5.严禁编造虚假材料、诬告陷害,干扰整治工作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举报单位:阳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举报电话:0351-5521445(工作日上午9:00—11:30,15:00—17:30)

举报邮箱:yqxxzzfxtjd@163.com

来信地址:阳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7号)

邮政编码:030006

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推动阳曲县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阳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4月22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