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远县法院执行局秉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原则,以“快查、快冻、快劝”的执行手段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未成年人小华(化名)追回31900元抚养费。该案的成功执结,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最大限度维系了亲情关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申请执行人小华是一名未成年人,父母离婚后约定小华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离婚后小华父亲支付抚养费总是断断续续,后来直接不再支付,严重影响了小华的学习生活,小华和母亲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小华作为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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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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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具备履行能力,执行法官依法冻结其账户并于次日将其传唤至法院进行约谈,从法、理、情三个角度释明:于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离婚而免除;于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列入失信名单;于情,孩子是无辜的,抚养费关乎他的衣食住行及上学读书,怎能忍心让孩子为成年人的矛盾“买单”?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和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错误,当场主动将拖欠的抚养费31900元一次性向小华母亲给付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从立案到款项到位,仅用时两天,高效的执行效率与暖心的沟通方式,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宗旨,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摆在执行工作首位。针对涉未成年人、涉民生等特殊案件,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灵活运用调解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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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