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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提出10条具体支持措施。

(一)支持企业增量发展

1.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经营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5%给予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20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3%给予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及以上的,按不高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4%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2.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保持规模化发展,存续经营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含)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按100万元/年/家的标准给予奖励,此奖励资金可与前款奖励累计,并都在下一年度兑现。

(二)支持企业加强物流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企业以5G、北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物流数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支持,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促进物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为中小物流企业数智化赋能提供有力支撑。

(四)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平台大数据服务,促进物流平台融合发展引进新型高层次人才,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综合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给予支持。

(五)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在证照办理及企业车辆年审、报废注销、档案管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六)推进运输车辆结构调整

推动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优先注册纯电动新能源货车、氢能源货车、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引导平台企业使用达到最新国家排放标准政策要求的货运车辆,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实现绿色交通运输。

(七)培育现代物流领军企业

将优质的实体化运营网络货运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支持企业横向融合邮政快递、电商物流、城市配送、冷链运输、农村物流等领域,纵向打通汽车零配件、皮革、化妆品等产业链供应链,串联铁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全面发展综合物流平台和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

(八)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网络货运平台监管体系,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和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行为。强化对网络货运企业的联合监管,依法查处打击平台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防范网络货运安全风险,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加强数据共治共享

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依法及时归集网络货运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示。

(十)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货运企业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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