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河内主持召开会议,公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阮氏怀同志连任2025-2030年任期祖国阵线、中央各团体党委书记。
裴氏明怀(越南语:Bùi Thị Minh Hoài ,1965年1月12日—),女,京族,原籍越南河南省(今属宁平省)清廉县清新乡 ,于1991年1月19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拥有政治理论高级水平,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 。
现任越共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和中央各团体党委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1988年8月—1995年6月,南定省南定市监察局监察干部,一级监察员;
1995年7月—1996年12月,南定省南定市监察局副监察长;
1997年1月—1998年10月,河南省监察厅综合行政组织室室长,二级监察员;
1998年10月—2000年12月,河南省委检查委员会机关首席检查员;
2000年12月—2004年4月,河南省委党部执委会委员,省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004年5月—2006年2月,河南省委党部执委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党团委员,副主席;
2006年2月—2008年8月,河南省委常务委员,省委民运部部长;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006年4月);
2008年9月—2009年2月,河南省委常务委员,府里市委书记;
2009年3月—2011年3月,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越南农民协会中央执委会党团委员、常务副主席;
2011年3月—2018年4月,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越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2018年5月—2021年1月,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
2021年1月31日,当选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4];选为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2021年4月—2024年7月,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2021年7月);
2024年5月16日,在越共第十三届九中全会上,增补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2024年7月—2025年11月,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首都司令部党委书记;
2024年7月29日—2025年11月,越南第十五届国会河内市代表团团长;
2025年11月,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和中央各团体党委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2025年11月10日,越南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2026年1月22日,在越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任期2026年-2031年);
2026年1月23日,在越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2026年1月30日,经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参加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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