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民政局关于在全县火葬区
推行火葬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新风尚。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火化设施已全部建成,于2026年1月8日投入使用,现就在全县火葬区范围内全面实施遗体火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葬区范围与实施对象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火葬区范围的批复》(鄂政函〔2023〕92号)规定,我县火葬区范围为:
信陵镇
黄土坡社区、大坪社区、白土坡社区、营沱社区、西瀼坡社区、神农溪社区、中元子村。
官渡口镇
五里堆社区、红花岭社区、晴帆园社区。
东瀼口镇
雷家坪社区、乐乡社区。
溪丘湾乡
葛藤坪社区、平阳坝社区、营盘村、原大土坪村高铁新区规划范围。
野三关镇
谭家村社区、劝农亭社区、青龙桥社区、石桥坪社区、铁厂荒社区、柳家山社区。
自2026年1月8日零时起推行火葬,设置1年过渡期,允许土葬和火葬并行,过渡期满,逐步减少土葬数量,最终全面推行火葬。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遗体接运与火化程序
1. 死亡证明
正常死亡的遗体,须由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无名或无主遗体,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2. 遗体接运
死亡人员遗体原则上由县殡仪服务中心专用车辆负责接运。
3. 所需材料
办理火化时,经办人需提供逝者身份证、死亡证明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惠民殡葬政策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凡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火化且符合相关安葬要求的,可享受以下惠民政策:
1.新亡人员户籍为本县区域内的,家属同意对遗体火化,可免除在本县区域内遗体接运(含遗体消毒费、抬尸费)、遗体冷藏费(72小时内)、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1年内)等费用,另外按照800元/例予以奖补,不在免除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由家属自行承担。
2.火化后采用树葬、草坪葬、骨灰散撒、不占地、不立碑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按照每例3000元的标准给予丧属一次性奖补。
我们倡议
广大市民文明治丧,摒弃陈规旧俗,树立“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践行绿色殡葬,节约土地资源,转变思想观念,认同火葬,主动践行,积极支持和参与火葬推行工作。
本通告自2026年1月8日零时起施行。
政策解释单位:巴东县民政局
业务咨询电话:0718-4224959(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18-4332437(县民政局)
|来源 : 巴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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