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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京海关获悉:一季度,长江经济带11省市外贸进出口值达5.51万亿元,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15.4%,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46.5%。其中,出口3.42万亿元,进口2.09万亿元。

市场方面,不断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一季度,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8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的46.2%。产品方面,“含新量”持续提升。一季度,长江经济带11省市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1.71万亿元,同比增长27.7%,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48.7%。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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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显示,根据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移交中山市民古路一期工程TJ2标段施工质量缺陷问题线索的函(中城建函[2025]546号),中山市交通局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民古路一期工程TJ2标段的水泥搅拌桩抽芯检测结果为:FH12-29#、FH13-28#、AAA8-23#、CD26-19#、ED30-19#、FF29-17#桩的桩身完整性为Ⅳ类,且FH12-29#、FH13-28#、CD26-19#、ED30-19#、FF29-17#桩长分别比设计桩长短了7.20m、9.11m、2.10m、5.30m、9.10m;行车道上的AAA13-11#、CD20-9#桩的桩身完整性为Ⅳ类,中分带上的CD17-20#、FF39-13#、xfd22-4(FH-10-32)#、FI33-18#、DD10-21#桩的桩身完整性为Ⅳ类,且FF39-13#、xfd22-4(FH-10-32)#、FI33-18#桩长比设计桩长分别短了1.40m、6.00m、4.80m。

浙江交工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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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对浙江交工处以罚款人民币756.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官网公开资料,浙江交工始创于1953年5月,前身源自华东第二公路工程纵队,历经机构整合,承接浙江省交通厅公路局下属工程队相关业务;2001年11月,公司归属世界500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下属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