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针对台湾民众党官方脸书账号发文批评岛内媒体“镜周刊”“自甘堕落、甘为当权者鹰犬”一事,“镜周刊”对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文宣部主任李顶立及一名叶姓编辑提起“侮辱及违反著作权法的诉讼。台北地方检察署于今年3月侦查终结,认定犯罪嫌疑不足,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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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周刊”不服该处分,向台湾“高等检察署”申请再议。台“高检署”经审查认为,台北地检署的侦查已属完备,再议缺乏理由,遂于4月22日“依法”驳回再议申请。至此,黄国昌等三人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回顾事件起因,民众党前党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华城等案被起诉,经法院审理一度以3000万元新台币交保,“镜周刊”于前年发行“柯文哲案全纪录”特刊。2024年12月27日,台湾民众党在其脸书账号发文直指:“这是一份媒体自甘堕落、甘为当权者鹰犬的一份全纪录。这是一份“镜周刊”自证己罪、昭告天下台湾司法的侦查不公开是个笑话、向全世界证明北检图利“镜周刊”的全记录!看完北检的起诉书,如同重读一次“镜周刊”,两份高达87%相似度的文书,到底是谁抄谁的,已经难以分辨。这真的是台湾司法和媒体的最大悲哀。”文中还指控侦查泄密、民进党党检媒勾串,不惜葬送台湾法治也要毁灭政敌。

对于民众党的上述言论,“镜周刊”声称其影射该刊为“鹰犬”,并擅自撷取周刊封面,涉嫌侵权,因而提出告诉。然而,台检方最终认定无充分证据证明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获知不起诉确定后,台湾民众党发表声明指出,“镜周刊”的滥诉行为已遭不起诉处分否定,但对台湾社会造成的伤害已然存在,相关质疑仍未得到解答。声明中明确提出三点问题:为何岛内媒体能在侦查阶段取得仅有办案人员掌握的侦查信息;为何相关侦查内容长期由特定媒体独家刊登以及本案中“侦查不公开”原则遭到破坏,泄密情形应由谁负责。民众党强调,这些问题不仅关乎个案,更牵涉整个台湾司法制度的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