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又一波征地拆迁来了!
近日,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公告》
本次拟征地位于横市镇罗山村、土桥村、禾田村、大姑村,隆木乡隆木村、民丰村、瑞坑村、塘上村、新村村,坪市乡大路坪村、境口村、坪市村、小陂村、长坳村、溪上村,拟征地面积1021.1415亩。
一起来看看详情:
关于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部门,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在横市镇罗山村等3个乡(镇)15个村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本次拟征地位于横市镇罗山村、土桥村、禾田村、大姑村,隆木乡隆木村、民丰村、瑞坑村、塘上村、新村村,坪市乡大路坪村、境口村、坪市村、小陂村、长坳村、溪上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横市镇罗山村坳下组、罗山组、牛形组,土桥村罗屋组、牛坪组、坪上组、湾里组,禾田村村集体、寨坑组、坪山组,大姑村村集体、坝下组、大坪组、高坝组、李屋组、新屋组、钟屋组;隆木乡隆木村村集体、邓屋组、黄沅组、中村组、白竹塘组、龙车仚组、河背组、黄泥坑组、西水组,民丰村村集体、新屋组、下坪组、小寨组、村里组、太阳山组、旁江组、黄元组,瑞坑村村集体、瑞溪组、坪里组、村里组、上屋组、大门组、下屋组、易边组、瑞坑组,塘上村村集体、上新屋组、下新屋组,新村村村集体、新村组、禾坪组、井塘组、村里组、新屋组、洋塘组;坪市乡大路坪村村集体、白槽组、上街组、下街组、塘基下组,境口村村集体、桥头组、井头组、上屋组、村里组,坪市村村集体、汉口组、新屋组,小陂村村集体、石湖头组、南山下组、洋屋岗组、灯龙寨组,长坳村村集体、山东坳组、村头组、新屋组、下石陂组、窑前组、长坳组、下尾组,溪上村村集体、溪上组、排上组、江背组、窑下组、陈屋组、坎上组。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1021.1415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横市镇、隆木乡、坪市乡集体土地1021.1415亩:水田253.2219亩,旱地241.9983亩,园地0.6000亩,林地378.3237亩,人工高产油菜园、养殖坑塘及其他农用地12.7603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18.9048亩,未利用地15.3325亩(见附件2)。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公路用地。
面积:411.8475亩。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见附件2)。
(四)房屋现状调查情况(见附件3)。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房屋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
2026年4月21日
来源: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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