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建设一批零碳园区”的工作部署安排,紧密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山东省发展的近零碳发展模式,发挥零碳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5〕51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把握的工作原则和建设的目标步骤,确定“到2027年,全省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相关园区技术路径基本清晰、配套制度基本健全,到2030年,建成一批省级零碳园区”的阶段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为建设内容,包括10项建设内容,其中,大力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明确要重点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提高园区绿电占比;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引导园区构建多能互补的绿色能源供应系统,持续推进园区用能低碳化;积极构建绿电输配网络、加强需求侧资源调控能力、积极有序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分别从提高园区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推进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发展新型储能等方面,引导园区建设智能化、一体化、可调配的电网、负荷、储能系统;培育绿色低碳高端产业,明确积极发展“以绿制绿”模式,利用新能源吸引力谋划布局新兴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园区建筑低碳降碳、提高园区绿色交通物流水平,分别明确建筑、交通等降碳重点领域需开展的工作;强化园区碳汇和碳综合利用能力,构建园区绿色智能管理系统,分别从发展碳汇、提高园区碳综合利用水平和建设绿色智能管理系统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为建设程序,提出由园区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综合评价确定建设名单、2027年左右组织评估验收和实施动态调整等五方面重点工作。
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等五方面,强化对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的保障支撑。
三、重点问题解读
(一)什么是零碳园区
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
(二)为什么要建设零碳园区
一是有利于加快山东省绿色低碳转型。零碳园区建设是我省锚定碳中和目标、落实“双碳”战略目标、促进全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利于培育山东省绿色新质生产力。零碳园区是新兴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引导我省传统产业探索深度脱碳,将有效促进山东省产业结构升级。三是有利于构建山东省特色新型能源体系。零碳园区统筹绿色电力应用,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新能源的高效供给与就地消纳提供新模式、新路径。
(三)哪些园区可以申报零碳园区
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原则上应为列入新修订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建设范围可为“园中园”,具备一定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与检测等方面的基础,并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四)建设零碳园区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绿电直供”,以就地、就近消纳为原则,加大绿电直接供给力度,持续提高园区绿色能源占比;二是应用新型储能,鼓励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储能;三是发展“以绿制绿”产业,依托零碳园区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四是鼓励通过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碳排放。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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