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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

关于秸秆焚烧分类管控的通告

通告涵盖管控区域、具体要求等

具体详情如下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秸秆焚烧分类管控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全县秸秆焚烧区域实施分类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管控区域范围

(一)禁烧区:蜀北街道、滨江街道、满福街道、南隆街道、老鸦镇、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和高压电线附近区域。

(二)限烧区:除划定的“禁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分类管控具体要求

禁烧区:秸秆等生物质应收尽收、综合利用,全年禁止焚烧。

限烧区:秸秆等生物质统一组织、有序焚烧,秸秆未晒干不烧、未统一安排不烧、早晚和阴天不烧;秸秆充分晒干后,在干部的组织下,讲究方法摊开焚烧。

三、违规焚烧秸秆相关处罚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以法典规定为准)。

监督电话:南部生态环境局:5522587,南部县农业农村局:5526323,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531500。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云上南部